南苑鄉

南苑鄉

北南苑鄉位於北京市區南部,豐臺區東部。北與西城區、東城區相接,南與大興區接壤,東與朝陽區相連,西與花鄉、盧溝橋鄉毗鄰。轄區內由北至南依次有南二、三、四環路,東西兩側有京開和京滬高速公路,南部有南苑機場,西北部有新建的北京南站,中軸路上有著名的大紅門服裝商貿區,是國內外商流、物流、人流和信息流的重要集散地。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捷,距天安門5公里,素有天安門前第一鄉之稱。

2017年11月,南苑鄉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村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北京市豐臺區南苑鄉
  • 別名:南苑鄉
  • 行政區類別:鄉
  • 所屬地區:北京市豐臺區
  • 下轄地區:15個村委會
  • 政府駐地:豐臺區大紅門南里11號
  • 電話區號:010
  • 郵政區碼:100075
  • 面積:56.74平方公里
  • 人口:140155人(2010年)
  • 車牌代碼:京
基本信息,行政區劃,經濟概況,紡織品行業,服裝商貿區,歷史沿革,

基本信息

鄉政府駐大紅門南里11號樓,面積56.7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40155人(2010年)。郵編100075。轄15個村委會:南苑、槐房、新宮、右安門、花園、馬家堡、西鐵營、大紅門、果園、東羅園、石榴莊、時村、東鐵營、成壽寺、分鐘寺。

行政區劃

南苑鄉轄區面積52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40155人(2017年),現有15個行政村,設15個村委會。行政區劃沿革:1948年,大紅門以南地區屬北平市南苑區,北部屬北平市第十五區,後兩區合併,曾改名23區、14區和11區。1952年8月,11區改名為南苑區,1958年8月,南苑區建制撤銷,原地區分別劃歸大興縣和豐臺區,1958年8月成立南苑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建南苑農村辦事處,1987年2月又改建南苑鄉人民政府。

經濟概況

紡織品行業

南苑鄉經濟支柱產業之一:大紅門紡織品行業
北京市豐臺區南苑鄉
位於京城龍脈——南中軸路上,北起南三環木樨園,南至涼水河北岸。形成了以批發流通為主,帶動產銷的商品流通市場體系,構成了較規模的大紅門服裝商業圈。整個商業區域內共有服飾、紡織品、鞋帽等綜合市場24家,各類商戶7000多個,總營業面積24萬平方米,累計投資5.1億元人民幣,年總交易額300億元人民幣,是中國長江以北地區最大的服裝集散市場。大紅門服裝商貿區經過30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依託華北,面向全國,輻射亞歐的服裝輕紡產品集散地。
服裝產業的發展和市場需求是發展的基礎
服裝專業市場是中國特色市場經濟的產物,它與服裝產業發展和社會需求密不可分。大紅門服裝商業圈形成於上世紀80年代,最初由服裝企業和經銷商戶自發聚集而成。到90年代初,京溫、大紅門服裝商貿城、新世紀等服裝市場相繼建成,大紅門初步實現了從大棚經濟到現代化市場的跨越。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部門因勢利導,統一規劃,使大紅門服裝商貿區成為北京服裝流通領域的重要交易場所。南苑鄉政府是大紅門服裝商貿區的投資主體,2006年南苑鄉納稅3.6億元,其中大紅門商貿區納稅額占30%,並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解決了大量人口的就業問題。

服裝商貿區

《大紅門服裝商貿區》位於北京南中軸路兩側,北距天安門5公里,臨北京著名的商業中心——前門、大柵欄、天橋,這一地區,“老字號”林立,是2008年奧運期間的重要商貿區;南接大興服裝生產聚集區,是保證大紅門經營戶產品迅速上櫃的基地。大紅門地區交通便利,客商雲集,適宜建立一個具有設計、製造、信息、物流、服務多功能為一體的完整服裝商貿核心區體系。
大紅門地區擁有充足的發展空間,有連片的可供開發利用的土地,有條件結合北京現代化城市規劃風格和市場全面升級演變的需要,合理配置展示、倉儲、物流、配送、服務等的配套產業,建設品牌化、規模化、現代化的大紅門服裝商貿核心區。

歷史沿革

商、周時代,南苑一帶屬古北京——薊城的郊野。
唐建中二年(781年),屬薊縣。
遼會同元年(938年),改薊縣為薊北縣。開泰元年(1012年),改薊北縣為析津縣。南苑一帶隨屬。
金貞元元年(1153年),改析津為大興。是時,在今右安門外涼水河以北,遼南京城舊址建中都城。遼金時期,今右安門、西鐵營一帶為遼南京、金中都南郊。
元代,大都城址北移,南苑一帶隸屬大興縣。
明代,今右安門以東的南苑地區隸屬大興縣,今右安門以西隸屬宛平縣。
清末(同治、光緒年間),大紅門以北劃為城屬區,大紅門以南地區仍屬大興縣。明清時期,大紅門、馬家堡以南地區為皇家苑囿,明代稱南海子,清代稱南苑。
1928年6月,北京市改稱北平特別市,原北京城屬郊區正式建立為東西南北四郊行政區,大紅門以北屬南郊區。大紅門以南屬河北省大興縣。1935年至1937年,大興縣署駐地大紅門村。1937年8月至1948年,大興縣署駐地南苑鎮。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大紅門以北屬北平市郊三區,以南隸屬河北省大興縣管轄。
1948年12月1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了河北省大興縣所轄的南苑鎮和附近農村。大興縣解放後,將管轄的區域重新調整,增設了第六區(海子區)和南苑市。
1949年1月,經華北人民政府批准,將河北省大興縣所轄的第六區和南苑市劃歸北平市管轄,建立南苑區。同時撤銷南苑市,恢復南苑鎮的建制。今南苑南半部歸南苑區管轄。月底,人民解放軍接管了郊三區,建立了北平市郊三區人民政府。北平市軍管會在這一地區建立了東南分會,實行了軍事管制。
1949年2月,北京市軍管會東南分會撤銷,北平市南苑區人民政府相繼建立。區政府駐地南苑鎮。今南苑北部隸屬北平市郊三區、南部隸屬南苑區。4月,北平市統一划區,共劃分32個行政區。原郊三區改稱第十五區,南苑區改稱第二十三區。今南苑鄉北半部歸第十五區管轄。6月,經華北人民政府批准,將32個行政區改劃為26個區,原十五區和二十三區合併改稱北平市第十四區。現南苑鄉隸屬第十四區。
1949年9月27日,北平市改稱北京市。今南苑地區隸屬關係不變。
1950年8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郊區名稱與城區銜接,原第十四區改稱第十一區,所轄範圍不變。
1952年7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各行政區均以駐地名命名。北京市第十一區改稱為北京市南苑區,所轄範圍不變。
1958年5月24日,根據國務院《議字第38號》批覆,撤銷北京市南苑區建制,分別劃歸豐臺區、朝陽區和大興縣管轄,其中劃歸豐臺區管轄有:南苑、大紅門、東鐵匠營、右安門4個辦事處和槐房鄉。
1958年8月27日,槐房鄉和南苑、大紅門、東鐵匠營、右安門辦事處合併,建立政社合一的紅旗南苑人民公社,後改為南苑人民公社。駐地大紅門村,後改駐南苑鎮(原大興縣衙,1965年搬回大紅門現鄉政府駐地)。
1966年,文化大革命(簡稱“文革”)開始。人民公社領導機構陷於癱瘓。1967年3月,成立“抓革命促生產指揮部”行使人民公社所有職權。
1968年1月,成立南苑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
1979年5月,撤銷南苑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恢復南苑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建制。
1984年3月26日,經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984]53號)批准,同意豐臺區建立南苑農村辦事處,作為豐臺區人民政府派出機構,以原南苑人民公社的區域範圍為農村辦事處的行政區域,辦事處設在大紅門原公社所在地。至此,人民公社管理體制撤銷。
1987年2月6日,經市人民政府(京政發[1987]9號)批准,同意撤銷豐臺區南苑農村辦事處,設立南苑鄉人民政府。南苑鄉域屬北京市豐臺區管轄,隸屬關係至今未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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