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縣2010年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皮縣2010年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
  • 接種時間:2010年9月11日-20日。
  • 目標人群:滿8個月-14歲兒童
  • 發文單位:南皮縣
詳細內容,總結報告,

詳細內容

一、實施範圍、目標人群和接種時間
(一)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範圍
全縣所有的適齡人群。
(二)目標人群
滿8個月-14歲兒童(即199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兒童),無論其籍貫和居住地如何,無論其既往有無麻疹疫苗接種史和麻疹患病史,凡無麻疹疫苗接種禁忌症的兒童均接種1劑次(0.5毫升)麻疹疫苗。
(三)接種時間:2010年9月11日-20日。
二、任務指標
以鄉鎮為單位,目標年齡組兒童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率達到98%以上。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按照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0-2012年全國消除麻疹行動方案》要求,明確職責和任務,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強化免疫工作。
為加強消除麻疹工作,縣政府成立了消除麻疹工作領導小組、專家技術指導組和消除麻疹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技術指導小組(名單附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南皮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鄉鎮也要建立相應領導機制,成立消除麻疹專家技術指導組和消除麻疹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技術指導小組,以指導消除麻疹工作的實施。
1、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工作期間轄區散居人群(包括輟學兒童、流動兒童)的宣傳動員和摸底登記、報告、通知發放工作,並組織動員轄區目標兒童家長(監護人)按時帶孩子接種麻疹疫苗。
2、教育部門負責組織轄區托幼機構、中國小適齡兒童的摸底登記工作,協助衛生部門發放並回收《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接種通知單》,負責學生接種組織管理和提供接種臨時場所,做好學生接種期間的宣傳教育和異常情況的發現報告,防止發生群體性預防接種副反應。
3、衛生行政部門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培訓麻疹疫苗強化免疫臨時接種人員,發放臨時接種資格證書。組織廣大醫務人員做好相關培訓,確保接種安全。
4、宣傳部門要做好本次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宣傳工作,採取新聞稿件、新聞專題、電視字幕、廣播通知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動員,爭取家長的支持配合,確保強化免疫工作家喻戶曉。
5、財政部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接種宣傳、冷鏈設施、疫苗儲備、疫苗接種、工作督導、預防接種副反應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6、食藥監部門協助衛生部門做好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期間預防接種副反應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二)廣泛宣傳動員,加強技術培訓。各鄉鎮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作用,廣泛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宣傳活動,使兒童家長能充分了解麻疹的危害及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的重大意義。要在農村、縣城居民區、市場、車站等流動人口聚集地和學校等地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單、通過傳送手機簡訊等形式將接種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及時告知適齡兒童家長,爭取兒童家長的主動參與配合。要做好強化免疫活動的風險溝通和應對,加強對相關突發事件及輿情的監測。
各鄉鎮要認真開展培訓工作。由鄉到村逐級培訓,培訓對象重點為各級預防接種單位(包括新生兒出生醫院)預防接種工作人員和村醫、校醫。培訓的重點內容是強化免疫活動方案,接種禁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及處理,風險溝通,督導和評價方法,保證培訓率達100%。
(三)認真開展摸底調查,掌握適齡兒童底數。各鄉鎮要提前做好轄區內目標人群的摸底調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標兒童人數。尤其要重視流動兒童、計畫外生育兒童。對發現未建卡、未完成常規免疫接種的兒童,應予以補建接種卡、接種證,將2003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兒童預防接種相關信息錄入免疫規劃信息管理系統,納入常規免疫管理。
1、摸底工作人員組成
農村:鄉村幹部、鄉村醫生。
城市:街道、居委會幹部,單位醫院防保科醫生
學校、托幼機構:班主任教師,校醫。
2、摸底劃分
散居兒童:由村醫、村幹部、居委會衛生服務站醫生、鄉防保人員等負責。
幼托機構兒童、在校學生:由教育部門指定在園、在校教師、校醫完成。
3、摸底方法
散居兒童入戶挨家挨戶登記;集體兒童統一登記造冊上報。
4、本次強化摸底均不要求登記既往免疫史。
摸底調查人員要為每一個適齡兒童家長發放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接種通知單(附屬檔案3),告知接種的時間和地點、接種時應攜帶接種證等事項,負責填寫《2010年南皮縣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摸底與接種情況登記表(接種點用)》(附屬檔案4)。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負責對摸底登記結果進行核查、匯總,填寫《2010年南皮縣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應種與實際接種情況匯總統計表》(附屬檔案5),根據摸底兒童數、接種點數,制定接種實施時間表,並將相關信息上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保證摸底調查質量,督導人員要對摸底調查進行質量評估,未達要求的地方必須重新開展摸底登記工作。
(四)認真組織現場接種,保證預防接種安全。強化免疫過程中,除已取得資質的接種單位外,各鄉鎮還可根據地理條件、人口密度、摸底情況,在醫療機構、學校或托幼機構等集體單位設定臨時接種點,或採取巡迴、入戶接種等方式。
為按時完成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任務,城區中國小在校學生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接種,由教育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協調組織實施,由縣疾控中心負責接種。鄉鎮中國小、幼稚園兒童接種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按屬地化管理實施。
強化免疫現場接種點應有負責組織、預檢登記、接種、不良反應處置的工作人員,現場工作人員數量要根據接種對象數量進行適當調整,做到接種對象核實、接種前告知、健康狀況詢問、規範接種和登記。現場接種流程、操作技術及接種後剩餘疫苗處理等嚴格按《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執行。學校等集體單位臨時設定的接種點,要嚴密組織、嚴格實施,防止群體性心因性反應的發生。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要堅決杜絕借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搭車接種二類疫苗收費。
預防接種要嚴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種禁忌症,強化免疫接種與最後一劑注射的減毒活疫苗間隔應在1個月以上。對於暫緩接種的兒童,應在本次強化免疫活動後的條件適宜時機及時予以補種。
四、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與處置
各鄉鎮應當按照《全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方案》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工作。結合強化免疫特點和本地實際情況,制訂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應對方案,及時做好強化免疫活動中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處置工作。對嚴重疑似異常接種反應遵照“先臨床救治、後調查診斷”的原則,做到早期、正規、系統的治療。麻疹疫苗常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診治原則參考《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種單位應當向受種者或其監護人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溝通解釋工作。
五、加強物資準備和後勤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強化免疫所需人員、物資準備(疫苗、注射器、急救藥品和器材等),財政局要做好強化免疫經費保障。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切實保證冷鏈系統的正常運轉,疫苗的儲存、運輸要嚴格執行《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做好出入庫記錄。
六、督導檢查
縣衛生局將組織督導組對各鄉鎮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分片包乾,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強化免疫期間要保證每個鄉鎮、社區至少有一名縣級督導人員。強化免疫活動準備階段要重點督導經費保障、宣傳、培訓、摸底登記、物資和接種現場的準備情況;現場實施階段重點督導現場接種工作組織情況、安全注射情況、接種人員資質、知曉率等情況;後期評估階段重點進行接種率快速調查,了解資料整理、匯總和報告質量等情況。
七、評估
為科學評價此次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效果,南皮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將組織對本轄區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摸底登記、家長知曉率和接種完成情況進行調查評估。接種率快速評估的重點為近年麻疹高發地區、流動人口聚居地和常規免疫管理薄弱的區域。對評估接種率低於98%的單位,要認真分析原因,及時進行查漏補種,必要時重新開展,確保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接種率達到98%以上。
評估接種率時,以下兒童可不計入應種對象:(1)接種禁忌證兒童;(2)明確有2劑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種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長不同意接種的兒童。

總結報告


強化免疫活動結束後,各鄉鎮要將本次活動相關檔案、宣傳、培訓、接種報表等資料進行整理存檔。同時,進行全面總結,包括組織動員、經費保障、宣傳發動、業務培訓、疫苗供應、冷鏈運轉、摸底登記、現場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督導評價、接種率調查、數據匯總等方面,並於2010年11月10日前將總結報告報南皮縣衛生局;南皮縣衛生局匯總後於2010年11月15日前將總結報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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