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和2008/2009年度脊灰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

道真自治縣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和2008/2009年度脊灰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和2008/2009年度脊灰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
  • 發文單位:道真自治縣
  • 時間:2008年
  • 類別:衛生健康
為切實推進我縣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和2008/2009年度脊灰強化免疫活動工作,確保強化免疫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省、市電視電話會議及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時間
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和第一輪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時間為2008年12月8日—14日,第二輪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時間為2009年1月8日—14日。
二、接種範圍
全縣各鄉(鎮)凡接種期間居住在我縣的目標兒童,不論以往免疫接種史,接種1針次麻疹疫苗和2劑次脊灰疫苗。
三、接種對象
1.麻疹強化免疫:全縣範圍內8月齡-6歲兒童,即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8日出生的所有兒童,不論既往麻疹疫苗接種史和麻疹患病史,一律接種一針次麻疹疫苗。
2.脊灰強化免疫:全縣範圍內所有4歲以下兒童,即2005年1月1日至現場接種期間出生的兒童(包括新生兒),無論以往免疫接種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與出生地,一律接種兩劑脊髓灰質炎糖丸疫苗。
四、目標要求
1.麻疹疫苗和脊灰疫苗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接種率均要大於95%,且不能出現免疫空白村組。
2.2009年各鄉(鎮)麻疹發病率控制在0.5/10萬以下,不出現脊灰野毒株病例和VDPV循環病例。
3.各年齡組應種兒童數應大於計生部門目標考核主要完成指標,還應大於既往脊灰強化免疫同佇列人數。
五、活動實施
(一)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縣長任組長,政府督查室、縣衛生局、縣疾控中心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鄉(鎮)分管領導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其相關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為:
縣衛生局:負責強化免疫活動的組織實施,按要求成立強化免疫活動技術指導小組,制定督導檢查方案,對各鄉(鎮)強化免疫活動開展進行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
縣疾控中心:負責強化免疫活動的具體實施,負責強化免疫活動的技術指導、培訓及疫苗的分發調運,負責副反應的收集並及時報告處置,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匯總和上報。
縣衛生監督所:負責參與對各接種單位接種工作的監督檢查。
縣藥監局:參與強化免疫副反應處置工作。
縣級醫院:參與副反應處置及救治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鄉鎮強化免疫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具體實施
為確保全縣按統一方案組織實施,各鄉(鎮)要嚴格按照“道真自治縣2008/2009年度脊灰強化免疫活動和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時間表”(附屬檔案2)安排開展工作。
1.人員培訓
採用逐級培訓的方式進行,縣級要在11月15前完成對鄉、村級的培訓。
2.目標兒童摸底登記
掌握目標兒童人數,提前登記所有應種兒童,是保證高接種率,搞好本次活動的前提。
(1)入戶摸底:各鄉(鎮)應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居委會、村委會等有關部門積極參與,由摸底登記人員採用挨家逐戶的拉網式摸底調查,將目標兒童分自然村寨(居委會或街道、樓群)、分年齡組分別登記在麻疹和脊灰摸底登記表上(附屬檔案4、附屬檔案10)。在調查登記的同時,要向民眾進行宣傳動員,發放麻疹及脊髓灰質炎疫苗強化免疫活動接種通知單(附屬檔案8),預約並通知接種時間、地點並告知家長接種時攜帶接種證。
(2)學校及幼稚園摸底:在園、在校兒童分年級、班級將目標兒童登記在摸底登記表上,交所屬村(或鄉)負責接種的醫生。並將強化免疫活動接種通知單發放給學生,告知其接種時攜帶接種證。
(3)針對流動人口的摸底:人口流動較頻繁的地區可採取在接種前3-4天集中突擊摸底的方式進行。
摸底調查中對發現的未建卡7歲以下兒童,應給予補建卡、證,並納入免疫規劃管理。
為保證摸底調查質量,要開展摸底調查質量評估,對《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摸底統計報表》(附屬檔案11)進行審核,與計生、公安資料進行比較、結合既往乙腦強化免疫及脊灰強化免疫數據進行評價,未達要求的地方要進行補漏或重新開展調查。
8月齡至6歲各年齡目標兒童摸底調查質量可用下列指標進行綜合評價:
各年齡組目標兒童至少應大於用當地計畫生育目標考核調查人口數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齡組出生人數(不考慮嬰兒死亡率);
各年齡目標兒童數應大於既往脊灰強化免疫同佇列實種數。
3.接種方式
(1)為保證強化免疫接種質量,接種方式以定點接種為主,同時輔以巡迴、入戶接種等方式。各鄉(鎮)應在常規免疫工作的基礎上,增加強化免疫臨時接種點的數量,延長接種門診和接種點的服務時間,臨時接種點的設定應符合《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相關要求。對於未到接種點接種的兒童,要反覆通知和動員,確實不能到接種點接種的,要通過上門接種的方式對漏種兒童進行補種,確保接種率達到目標要求。
(2)在開展預防接種的同時,要在集貿市場、汽車站、城鄉結合部等人群聚集地設立巡迴搜尋組,反覆巡迴搜尋未接種適齡兒童,通知到指定接種點接種。在強化免疫集中接種後期和查漏補種階段分片包乾負責搜尋所轄區域的適齡兒童,並通知兒童到指定接種點接種。
4.接種點的設定
設定接種點數量應根據當地的地理條件、人口密度、摸底情況等綜合考慮。接種點應設在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學校可在醫務室、辦公室、空教室等地設立臨時接種點)。房間應寬敞、明亮、衛生、整潔,準備好工作檯以及接待兒童、家長用的座凳等物品,寒冷季節要有取暖設施。禁止在進行教學活動的教室開展群體接種;接種時,維持好接種現場秩序。
接種點要有醒目的標記,張貼強化免疫宣傳畫、橫幅、接種禁忌告知等。新增設的接種點要便於兒童家長尋找,並及時通知兒童家長。
5.接種點人員的配備
每個接種點至少應配備3名以上工作人員直接參與現場接種工作,並根據負責接種對象的多少適當增加人員數量。
(1)現場組織員:一般由村委會(街道居委會)主任或成員、學校班主任和校醫擔任。負責應種兒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種現場的組織工作,並負責在現場向兒童家長進行有關強化免疫內容的宣傳。
(2)現場記錄員:現場記錄員由鄉村醫生或醫院防保科醫生擔任,負責詢問兒童健康狀況、有無禁忌症,對可疑發熱兒童測量體溫,對有禁忌症兒童,記錄禁忌症的種類及是否緩種和緩種時間,並將記錄有禁忌症的處方交由兒童家長保存,作為快速評估時不計入應種兒童數的憑證;對應種兒童進行核實和接種登記,對已接種兒童可進行標記,每天統計匯總上報接種情況,接種工作完成後做好資料的整理、上報工作。
(3)現場接種員:現場接種員必須由經過培訓且考核合格的醫護人員擔任,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許可,並持證上崗,負責對應種兒童進行接種。
6.現場接種程式
(1)準備疫苗、器械等。實施預防接種前,準備好充足的疫苗、消毒器材、體檢器材、急救藥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材等。
(2)核實接種對象。接種工作人員應核對受種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免疫史,確認是否為本次受種對象。對不屬於本次強化免疫的受種者,向兒童家長或其監護人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對於因有接種禁忌而不能接種者,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對其監護人提出醫學建議,並在接種卡(薄)和接種證上記錄。對於應緩種者,醫療衛生人員應交代補種的地點和時間。
(3)接種前告知和健康狀況詢問。接種工作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告知可採取口頭或文字方式。接種工作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並如實記錄告知和詢問情況,對可疑發熱兒童應測量體溫。
(4)實施接種並做好接種登記。對接種對象接種疫苗,並做好接種卡、證的登記,無接種證者,應做好記錄,強化免疫結束後及時給與補證或補登。對於麻疹疫苗常規免疫程式漏種的兒童,如本次強化免疫符合相應程式時間要求,可記入常規免疫劑次。接種期間如發現未摸底登記的目標兒童,應作為應種兒童進行登記、接種,並計入應種匯總數。
(5)接種後觀察。兒童接種後應休息觀察30分鐘,無異常反應後才能離開。
7.接種技術要求
(1)接種要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進行,保證安全接種。注射器的領發、使用和銷毀要進行登記,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使用過的注射器必須統一回收到鄉級,在鄉級統一焚燒、深埋。
(2)接種禁忌症。有過敏史(尤其是雞蛋過敏史)及已知免疫缺陷或長期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患嚴重疾病者、營養極度不良者,不得接種。發熱者應緩種。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種麻疹疫苗至少應間隔4周以上;接種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8.接種注意事項。
(1)凍乾麻疹疫苗使用前按標籤所示用量加入滅菌注射用水,待完全溶解後使用。凍乾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後呈橘紅色透明液體,如發現有顏色變紫、變黃(變紫是安瓿有微細裂紋、變黃有雜菌生長),安瓿有裂紋,標籤不清,溶解不好,超過效期等情況,均不可使用。
(2)麻疹病毒對溫度和光線抵抗力較弱,接種現場要保證疫苗和稀釋液的溫度要求,並避光保存,不能反覆凍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釋疫苗等待接種。
(3)凍乾疫苗經溶解成液體,必須置於適宜溫度下,在半小時內完成注射,未用完的應廢棄。
(4)啟開安瓿和注射時不能使用消毒劑接觸疫苗。
(5)用75%乙醇消毒皮膚,待晾乾後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種後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壓或塗擦注射部位。
(6)本次強化免疫接種與最後一劑注射的減毒活疫苗間隔>28天,為保證麻疹疫苗接種效果和便於統一安排,對目標兒童實施強化免疫接種前後一個月內,應暫停安排注射類減毒活疫苗的預防接種。
(三)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AEFI)調查處理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組織專家成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專家組,在強化免疫過程中,一旦發現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應立即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要求及時調查和處理,填報“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AEFI)個案調查表”,強化免疫活動結束後,各級使用“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接種副反應監測一覽表”(附屬檔案22)逐級匯總上報強化免疫期間發生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診斷只能由縣級以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診斷專家組作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診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四)後勤保障
縣疾控中心必須保證在12月7日前將疫苗、注射器下發到鄉(鎮)。
各鄉(鎮)必須做好各種物資的詳細分配計畫,保證疫苗、注射器及相關材料的合理分發。為保證疫苗冷藏運輸、儲存,各級需要對冷鏈設備進行合理布置,儲存條件不夠的鄉(鎮)可採取租用冰櫃的形式,冰排必須及時補充以保證強化免疫接種質量。
六、督導檢查
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縣級派出督導小組,對本次活動準備及實施情況進行嚴格督導,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確保強化免疫活動的質量,重點督導薄弱鄉、村。
縣級將組織人員進行巡迴和定點督導。定點督導員應重點督導基層的應種兒童摸底登記和接種實施情況。在12月1日前督導鄉衛生院完成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鄉級接種實施時間表(附屬檔案20)的制定並上報縣疾控中心,縣疾控中心應在12月4日前進行審核、批准。在接種實施期間至少隨機選擇兩個村進行現場督導,了解強化免疫活動準備及現場接種工作情況,分別填寫督導表(附屬檔案18和附屬檔案19)。
七、接種率評估
強化免疫接種完成後,應對免疫活動進行快速接種率評估。快速評估的重點是容易被漏種的人群和地區,如流動人口聚居地區、邊遠山區和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常規免疫薄弱的地區等。第一輪評估在2008年12月15日~20日完成,第二輪評估在2009年1月15日~20日完成。對於接種率快速評估未達到95%的鄉、鎮,要立即開展查漏補種工作,評估現場發現的未種兒童立即補種。鄉、鎮級接種率快速評估的方法如下:
(一)脊灰強化評估
每個鄉(鎮)以鄉(鎮)衛生院為中心按距離近、中、遠各抽查1個村,每個村入戶調查10名目標兒童(不足10名的在鄰村補足),每個鄉(鎮)共調查30名兒童;另外在縣城從市場、車站等地調查30名目標兒童,(接種當日不在本縣的兒童也要調查,註明來源,但不計入30名兒童之內)。結果的判定以兒童家長回憶和接種點的接種記錄同時符合為準(市場調查可不查接種記錄)。
(二)麻疹強化評估
每個鄉(鎮)以鄉(鎮)衛生院為中心按距離近、中、遠各抽查1個村,每個村入戶調查10名目標兒童(不足10名的在鄰村補足),每個鄉(鎮)共調查30名兒童,其中8月齡~2歲、3~4歲、5~6歲年齡組各10人;每個縣在市場、車站等地調查30名目標兒童(活動實施期間不在本縣的兒童也要調查,但註明來源,不計入30名兒童),8月齡~2歲、3~4歲、5~6歲年齡組各10名。結果的判定以兒童家長認可以及接種記錄同時符合為準(市場調查可不查接種記錄)。
八、經費安排
省級統一提供強化免疫活動所需疫苗、注射器和安全盒,並提供接種補助費(麻疹2元/針次、脊灰1元/劑次),工作經費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解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兒童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九、資料匯總與報告
每輪活動結束後,各級要認真、如實填報統計報表,經認真審核無誤後將強化免疫數據資料逐級上報,各級需上報的報表要求如下:
(一)麻疹強化及第一輪脊灰強化報表報告期限
1.村級於2008年12月20日前報告至鄉級;
2.鄉級於2008年12月25日前報告至縣級。
(二)第二輪脊灰強化報表報告期限
1.村級於2009年1月20日前報告至鄉級;
2.鄉級於2009年1月25日前報告至縣級。
(三)各級需上報的資料。
1.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總結和脊灰強化免疫總結;
2.脊灰強化免疫報表
(1)貴州省脊灰強化免疫接種兒童數統計表(常住兒童用)
(2)貴州省脊灰強化免疫接種兒童數統計表(流動兒童用)
(3)貴州省脊灰強化免疫活動接種快速調查匯總表。
3.麻疹強化免疫報表
(1)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摸底統計報表(在11月21日摸底調查結束後和12月25日前接種實施結束後兩次由鄉級開始逐級上報);
(2)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接種成果統計報表;
(3)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兒童建卡情況統計報表;
(4)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接種狀況快速調查匯總表(縣級及以上填寫上報)
(5)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組織及人員情況統計表;
(6)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宣傳及疫苗使用情況統計表;
(7)貴州省麻疹疫苗後續強化免疫活動接種副反應監測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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