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南平住房公積金提取由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部及各縣市管理部受理。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機構,

辦理依據

《關於印發南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暫行規定的通知》 南房金委〔2013〕3號

辦理條件

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在以下條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 二、在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可申請一次性結清住房公積金本息的條件有: 1、離休、退休的; 2、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3、出境、出國定居的; 4、調到省外工作的; 5、死亡的。

辦理流程

1、位經辦人員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領取相關表格;2、管理中心(管理部)審核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3、承辦銀行辦理相關的手續。
申報材料:
凡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的,均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若代辦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若提取配偶方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配偶方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刷新後的公積金存摺原件,並按下列提取條件提供: 一、購買商品房提取 1、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首付款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購買商品房且已辦貸款提取 1、商品房買賣契約 (複印件1份) 2、首付款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借款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三、購買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契稅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四、購買二手房且已辦貸款提取 1、房產證 (複印件1份) 2、契稅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借款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五、省外異地購房提取 除滿足正常購房所需的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夫妻雙方或一方的戶籍在購房所在地; 2、夫妻一方的工作單位在購房所在地,應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包 括所在單位的法人代表、電話號碼、單位地址、擔任職務)及所在城 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 六、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 1、拆遷安置協定 (已辦證的提供房產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收款收據或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七、自建房提取 1、未辦妥房產證的,提供建設規劃工程許可證、 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預 算書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已辦妥房產證的,提供房產證及工程決算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取金額不超過建房所需費用。 八、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房產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房屋所在地建設或房管部門出具的 房屋嚴重損壞危房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工程造價書 (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取金額不超過大修住房預算金額。 九、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1、房產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許可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工程造價書 (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取金額不超過翻建住房所需費用。 備註:1、購建房提取必須在一年內辦理提取手續。2、房產證註明單獨所有的,如提取配偶方的需雙方到場。 十、按年還住房貸款提取 1、借款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第二次提取僅提供原件) 2、貸款銀行出具的還貸證明 (原件1份) 十一、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提取(轉帳提取) 1、借款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貸款銀行出具的還貸證明 (原件1份) 十二、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提取(現金提取) 1、借款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個人貸款還貸憑證 十三、省外異地購房按年還住房貸款提取 除滿足正常還貸所需的條件外,還必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夫妻雙方或一方的戶籍在購房所在地; 2、夫妻一方的工作單位在購房所在地,應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包 括所在單位的法人代表、電話號碼、單位地址、擔任職務)及所在城 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 十四、直系血親或配偶發生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 1、縣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醫療費用相關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家屬關係證明(戶口簿或結婚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4、家庭收入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支取金額以扣除醫保報銷後的餘額為限。 十五、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1、現金提取應提供: 死亡證明、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轉帳提取應提供: 死亡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名稱、賬號、開戶行) (原件1份) 十六、職工因觸犯法律被判刑罰提取 1、法院判決書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十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提供低保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領取低保摺子 (原件及複印件1份) 十八、房租超比例提取 1、租房協定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租金稅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家庭收入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取金額為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0%的部分 十九、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提取 1、縣級以上勞動部門或二級以上甲等醫院出具的 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家庭收入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十、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提取 1、失業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同時應與中心簽訂承諾書 二十一、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又到本省其他地市工作提取 1、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現單位錄用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現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十二、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到外省就業提取 1、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外省錄用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十三、非本地戶籍和非城鎮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提取 1、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戶籍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同時應與中心簽訂書面承諾書 二十四、職工出國出境定居提取 1、有效地出國出境定居證件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十五、職工調到省外工作提取 1、調動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十六、離退休職工提取 1、離退休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辦理時限

2工作日

辦理機構

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部及各縣市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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