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青秀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

關心下一代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事業。發揮老同志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積極作用,是黨和政府在新時期賦予老同志的一項光榮任務,是“老有所為”的重要方面。成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關工委)組織,是根據中央、自治區、市黨委、政府的要求。為進一步實現關工委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青秀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
  • 適用地區:南寧市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 分類:規則
簡介,總 則,主要任務,工作原則,組織和制度建設,費和其他保障,附則,

簡介

南寧市青秀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

總 則

第一條:城區關工委組織的性質:南寧市青秀區關工委是在青秀區黨委、政府領導下,在南寧市關工委的直接指導下,以離退休老同志為主體,黨、政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負責人參加的民眾性工作組織。是黨和政府培養教育青少年的參謀和助手,是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民眾性工作組織。
第二條:城區關工委的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重點,以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為基礎,緊緊圍繞全黨工作大局開展工作,教育、培養青少年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全面發展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城區關工委組織的工作方針:遵循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堅持“圍繞中心,配合補充,以人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為,立足基層,注重實效。”
第四條:城區關工委的工作原則: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關心下一代工作,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動員和組織更多的老同志積極參加關心下一代工作,形成一支專兼結合、素質較高、人數眾多、覆蓋面廣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隊伍,配合有關部門一道共同做好培養教育青少年的工作。
第五條:老同志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他們具有政治、威望、經驗、時間、親情五大優勢,特別是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是關心下一代的骨幹力量,要重視發揮他們的優勢作用。離退休同志參加關心下一代工作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崇高職責和光榮使命,也是他們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實現終生奮鬥願望的最佳選擇。要根據“自覺自愿、量力而為”的原則,到關心下一代工作的隊伍中來,為培養教育下一代作出新的貢獻。

主要任務

第六條: 城區關工委組織的主要任務是圍繞城區的中心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對青少年進行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
(一)根據青少年的實際和特點,堅持以德育為主線,以理想信念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為基礎,以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為主旋律,加強對青少年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和中華民族精神教育、中國革命傳統教育、共產主義理想教育、艱苦創業精神教育、近代史和國情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堅定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弘揚偉大的民族精神。
(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青少年進行思想道德建設。積極宣傳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以“八榮八恥”的基本道德規範為主要內容,對青少年進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不斷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質。
(三)配合有關部門對青少年進行現代科學知識和科學思想的教育。組織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提高他們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採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村和城鎮青年學習文化科技知識,為城市青年就業、農村青年創業致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利條件。
(四)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促使青少年增強法制觀念,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提高辯別是非的能力,學會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配合公安、司法、教育部門做好青少年的教育轉化和失足青少年的幫教挽救工作。
(五)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探索和總結推廣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經驗,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家教水平。
(六)配合有關部門為青少年辦實事、做好事,關懷弱勢群體中的青少年和兒童,關心外出和外來打工的青年及其孩子,觀注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從實際出發繼續開展以思想道德和經濟生活上的助學、助殘、助困等活動。
(七)積極參與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文化市場監督活動,最佳化、淨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八)開展調查研究,了解青少年的願望、要求和思想狀況,把握青少年的心理特徵,科學分析新形勢下青少年教育中的新情況、新特點、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並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和加強青少年工作的建議。

工作原則

第七條:堅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及時向黨委和政府的分管領導請示、匯報,認真貫徹執行黨委和政府的指示。
第八條:緊緊圍繞全黨工作的大局和經濟建設這箇中心,根據黨委和政府的部署,對各項工作任務都要做到有計畫、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從實際出發,抓住重點,講求實效。
第九條:加強與組織、宣傳、政法、教育、文化、離退休辦公室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有關部門和組織的聯繫,配合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
第十條:加強同新聞媒體的聯繫,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第十一條:始終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把各項工作落實到鎮、村、城市社區、學校、機關事業等基層單位。積極開展創建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村和先進社區、先進集體等活動。抓典型、樹榜樣、以點帶面,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第十二條:老同志參加關心下一代工作,要因人制宜,發揮所長,就近就便,量力而行。
第十三條:定期舉行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

組織和制度建設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城區以離退休老同志為主體的各級關工委組織。城區、鄉鎮、街道、開發區、教育局、社區、村、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應建立關工委組織。各級關工委組織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並接受上一級關工委的工作指導。
第十五條:關工委的組成人員是:同級黨政分管領導、離退休老同志和有關部門領導組成。其領導成員和工作班子由同級黨委任命,並向上一級關工委備案。
第十六條:城區級關工委設主任兩名、名譽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書長1名。主任由同級黨委、政府分管的副書記、副區長兼任,名譽主任、常務副主任、秘書長由離退休老同志擔任並負責日常工作。關工委委員人選,由關工委領導成員、有關部門領導幹部、老同志以及從事青少年教育的知名學者專家和企業家組成。
鎮、開發區、街道辦事處、教育局關工委主任由同級黨委分管領導兼任,常務副主任由離退休老同志擔任,根據需要可以設1—2位駐會副主任或老同志,負責日常工作。
各基層單位關工委主任由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兼任,常務副主任或副主任由老同志和有關同志擔任,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城區、鎮、街道關工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可成立宣講團、報告團等若干工作團(組),聘請身體健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專長的老同志到會工作,以便開展經常性的活動。
第十八條:關工委必需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城區關工委每年召開1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全年工作總結和討論全年工作意見。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工作會議,傳達黨委、政府有關的指示,上級關工委的指導意見,匯報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部署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加強各級關工委幹部的培訓工作。各級關工委領導成員,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要不斷更新知識,更新觀念,聯繫民眾,遵紀守法,不斷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以便更好的適應新形勢下做好培養教育下一代工作的需要。

費和其他保障

第二十條:城區關工委需要的經費,納入城區財政預算。各級關工委的經費,由各部門、各單位解決,確保確保正常活動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有條件的,可以接受海內外人士和社會各界捐贈,用以助學、助殘、助困以及扶助發展青少年和兒童教育事業。
第二十二條:關工委開展工作所需要的辦公用房、交通、通訊工具等由當地黨委、政府幫助解決。
第二十三條:經批准,離退休老同志受聘擔任關工委專職常務副主任和駐會副主任、秘書長、工作人員的工作補貼應由同級的黨政部門的財政經費中列支。
第二十四條:根據工作需要,關工委領導成員參加同級黨委、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按規定聽取傳達和閱讀檔案,要從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關心參與關工委工作的老同志,保護他們的積極性和身體健康。要為老同志創造學習條件,為他們解決必要的學習資料和檔案材料,使他們的思想認識能跟上時代發展,更好地開展工作。在工作、生活上要體貼老同志,為他們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對經常參加關工委工作的老同志每年年終做一次慰問,對在關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成績的老同志給予表彰和獎勵。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工作規則》經城區關工委全委會討論通過,報城區黨委批准實施。
第二十六條:本《工作規則》修改權和解釋權屬城區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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