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生態功能保護區

南四湖生態功能保護區,於2002年被山東省環保局以魯環發[2002]218號文批覆為省級南四湖生態功能保護區,面積為149500公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四湖生態功能保護區
  • 類型:生態功能保護區
  • 隸屬:山東省
  • 面積:149500公頃
南四湖生態功能保護區於2002年被山東省環保局以魯環發[2002]218號文批覆為省級南四湖生態功能保護區,面積為149500公頃,其中水域面積126600公頃,陸域面積22900公頃。南四湖區的資源豐富,具有氣候、水資源、土地、生物、人文景觀等多種資源,具備多項開發利用所必需的天然良好條件,但近年來,南四湖生態環境不斷惡化。根據國家“十五”規劃實施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要求,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實施可持續發展,保證南水北調調水水質,建設南四湖生態功能保護區,保持流域、區域生態平衡,確保生態安全。功能區的建設擬採取清污分流,分層次治理,生態保護和生態恢復相結合,分期分批使南四湖水質達到Ⅲ類地面水質標準,湖心區達到Ⅱ類標準,恢復南四湖蓄水、調水、漁業、旅遊、水運等多種功能作用,保護和恢復南四湖生物多樣性,及湖光山色的自然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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