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調查研究工作制度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民眾路線,不斷提高調研工作水平,更好地為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服務,根據地方組織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央、省委、市委有關要求,結合人大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調查研究工作制度
  • 通過時間:2014年9月2日
制度全文
2014年9月2日南充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三次主任會議通過
一、市人大各專委會、常委會各辦事工作機構每年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市人大工作重點,開展調查研究。
二、每年的調研課題,由市人大各專委會、常委會各辦事工作機構根肯酷鴉據常委會工作重點提出,常委會研究室收集整理,經常委會秘書長統籌、主任會議審定後按程式列入常委會工作要點。市人大各專委會、常委會各辦事工作機構每年至少承擔一個調研課題。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要積極提出調研課題,認真參加調研活動。
三、科學安排工作日程,確保調查研究有充足的時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市人大各專委會、常委會各辦事工作機構負責人每年到基層調研時間不少於60天。
四、開展調查舉酷龍嚷研究要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項規定,明確調研主題,增強調研目的性,輕車簡從,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掌握真實情況。
五、開展調查研究戰趨酷前,相關單位要提出包括調研目的、內容、時間、方式旬重等方面的實施方案,報主任會議或市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審定後實施。開展調查研究採取公開徵集意見、座談走訪、聽取匯報、抽樣調查、問卷調查、實地察看、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
六、市人大專委會、常委會辦事工作機構開展的專題調研,應形成調研報告報請主任會議或黨組會議審定,由主任會議或黨組會議決定將調研報告報送芝歡凶棕市委、抄送“一府兩院”或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
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三十日前,市人大相關專委會可以組織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對有關工作紙嚷鑽進行調查研究,將發現的問題和對該項工作的意見匯總後形成書面調研報告,經主任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定後,在常委會會議的七日前,由常委會辦公室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
七、市人大常委會領導應當加強對調研工作的領導、檢查。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組應當加強對調研紀律執行情況的督查,確保調查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八、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要積極配合市人大各專委會、常委會各辦事工作機構開展調查研究,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九、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要做好調研工作的協調、宣傳和調研報告的彙編工作,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優秀調研報告評選活動,將優秀調研報告在《南充人大》和南充人大網站刊登,並向有關刊物推薦。
十、市人大常委會要把專題調研經費列入工作預算,給予保障騙獄主。
十一、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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