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國海行為守則

南中國海行為守則

“南海行為準則”是對2002年中國與東協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推進和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中國海行為守則
  • 外文名:Code of Conduct,簡稱COC
簡介,經過,

簡介

《南中國海行為守則》(Code of Conduct,簡稱COC)是為落實《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簡稱DOC),菲律賓草擬的行為守則,列明各造在受爭議海域裡可做和不可做的事情,有助於避免爆發不必要的衝突,以維持南中國海的和平與安全。

經過

2011年7月19日,東協輪值主席國印度尼西亞的總統尤多約諾為常年東協外長會議主持開幕式時講話,指出東協在1992年發表首份關於南中國海的行為宣言,而後花了十年時間才同中國針對宣言達成共識。輾轉又過了九年,雙方仍無法敲定落實這份宣言的行為守則。
2012年東協峰會,菲律賓希望東協定下的《南中國海行為守則》應列明受爭議海域的範圍,並堅持守則必須具有法律約束性。參與南中國海課題談判的東協官員說:“中國是不會同意的,它只會要跟個別提出主權要求的國家針對具爭議的範圍舉行雙邊談判,不會要和東協談判。而東協也不希望捲入個別國家的主權糾紛。”他進一步表示:“《南中國海行為守則》不是釐清主權爭議的機制,只是說明各方進入海域時,哪些行為可以被接受,哪些行為不可被接受。東協的角色只是確保各方的行為不會阻礙海道的自由航行,並確保本區域能保持和平與穩定。”
中國2012年年初開始表示有意參與草擬《南中國海行為守則》的初步階段,東協對此公開表示歡迎。但領導人卻對中國參與的時間點及形式感到糾結。高棉和印度尼西亞希望讓中國參與一開始草擬守則的最初步階段,但其他成員國卻認為較妥當的做法是先等到東協各國已對守則形成比較具體的共識,才開放給中國參與。
資料顯示,中國向東協提議成立一個探討草擬《南中國海行為守則》的十人專家團(eminent persons group),其中五人來自五個東協國家,另五人來自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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