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敕令

十月敕令,全稱《關於放寬土地占有的條件限制和自由使用地產以及農村居民的人身關係的敕令》。1807年10月9日普魯士首席大臣斯坦因頒布的關於地產自由和解放農奴的法令。規定廢除農民的人身依附關係,對世襲的土地持有者,從法令公布之日起這種人身依附關係立即廢除,對於非世襲的土地持有者和無地農民,則從1810年聖馬丁節(11月11日)起廢除;禁止建立新的人身隸屬關係。廢除對土地買賣和流通中的種種封建限制,所有國民均享有各種不動產之所有權和買賣權。允許容克地主兼營工商業,亦允許市民和農民自由選擇職業。該法令成為普魯士資產階級改革開始的標誌,也是斯坦因-哈登貝格改革最主要的措施之一。但敕令仍保留農民的一切義務以及容克地主的審判權和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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