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軍法律令——十七禁律、五十四斬,出自《封神演義》 第六十七回 “姜子牙金台拜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七禁律
- 地區:中國
- 時間:古代
- 屬性:軍法律令
歷史,內容,其一:,其二:,其三:,其四:,其五:,其六:,其七:,其八:,其九:,其十:,其十一:,其十二:,其十三:,其十四:,其十五:,其十六:,其十七:,
歷史
中國曆朝歷代交接更替,但軍隊的軍規都是代代傳承,大致就有這十七條禁律。
內容
其一:
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
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
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
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
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
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
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託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
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
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
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
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
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
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
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譁,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
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
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
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