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國發〔2007〕2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桂政發〔2008〕35號)2010年8月28日,北海市人民政府以北政發〔2010〕46號印發《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意見》分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支範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和審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職責分工、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組織實施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
  • 地點:北海市
  • 時間: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 單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檔案發布,簡介,

檔案發布

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
北政發〔2010〕4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簡介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並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對增強政府的巨觀調控能力,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集中解決國有企業發展中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國務院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國發〔2007〕2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桂政發〔2008〕35號)有關精神,市人民政府決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通過對國有資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增強政府的巨觀調控能力,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促進國有資本的合理配置,推動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二)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堅持以下原則:
1.統籌兼顧,適度集中。即統籌兼顧企業自身積累、自身發展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及國民經濟巨觀調控的需要,適度集中國有資本收益,合理確定預算收支規模。
2.相對獨立,相互銜接。既保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保持與政府公共預算(指一般預算)的相互銜接。
3.分級編制,逐步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行分級管理、分級編制,根據條件逐步實施。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支範圍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入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下同)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主要包括:
1.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上交國家的利潤;
2.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獲得的股利、股息; 3.企業國有產權(含國有股份)轉讓收入;
4.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以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
5.其他收入。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支出主要包括:
1.資本性支出。 根據市產業發展規劃、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國有企業發展要求等需要,安排的資本性支出;
2.費用性支出。 用於彌補國有企業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費用性支出。;
3.其他支出。依據市巨觀經濟政策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統籌安排確定的其他支出。
(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的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等有關部門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和審批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獨編制,預算支出按照當年預算收入規模安排,不列赤字。
(二)各級財政部門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以及其他有國有企業監管職能的部門和單位,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位(以下統稱預算單位)。
(三)試行期間,由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以及其他有國有企業監管職能的部門和單位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下達各預算單位。各預算單位具體下達所監管(或所屬)企業的預算,抄送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由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負責收取和組織上交。企業按規定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應及時、足額直接上交財政。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支出,由企業在經批准的預算範圍內向所屬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單位提出申請,由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單位報財政部門審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管理預算資金,並依法接受監督。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中如需調整,須按規定程式報批。年度預算確定後,企業改變財務隸屬關係引起預算級次和關係變化的,應當同時辦理預算劃轉。
(四)納入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企業,應及時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月報,準確反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一份,並送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一份備案。
(五)年度終了後,財政部門應當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職責分工
(一)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修)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管理制度、預算編制辦法和預算收支科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辦法;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匯總編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並管理與撥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二)各預算單位即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以及其他有國有企業監管職能的部門和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制訂本單位有關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組織和監督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參與制(修)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管理制度;編制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編制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月報;編報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報告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三)納入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的主要職責:按時報送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情況;按要求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並依法接受監督
六、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組織實施
(一)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11年開始試點,試點工作在市國資委監管的部分企業中推行,2011年收取試點範圍內企業2010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
各縣、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試行時間、範圍、步驟,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決定。
(二)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大制度建設,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縣、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積極穩妥地做好此項工作。市財政局要會同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抓緊制訂有關配套制度和辦法。各預算單位和有關企業要認真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制度和辦法。有關部門、單位和企業要加強溝通,積極配合,確保試行工作的順利進行。
北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