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理事會

北極理事會

北極理事會(Arctic Council),又譯為北極議會、北極委員會、北極協會。北極理事會是由美國加拿大俄羅斯北歐五國挪威瑞典丹麥芬蘭冰島)八個領土處於北極圈的國家組成的政府間論壇,於1996年9月在加拿大渥太華成立,是一個高層次國際論壇,關注鄰近北極的政府和本地人所面對的問題。其宗旨是保護北極地區的環境,促進該地區在經濟、社會和福利方面的持續發展。理事會主席一職由八個成員國家每兩年輪流擔任。2013年5月15日,義大利中國印度日本韓國新加坡成為理事會正式觀察員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極理事會
  • 外文名:ARCTIC COUNCIL
  • 目的:關注鄰近北極的政府和本地人問題
  • 宗旨:保護北極環境,促進持續發展
  • 主席:由成員國家每兩年輪流擔任
  • 成員美國加拿大俄羅斯北歐五國
  • 成立時間:1996年9月
  • 成立地點:加拿大渥太華
介紹,宗旨,成員,會議制度,特點,發展歷史,理事會組成,成員國,主席國,觀察成員,會議制度,工作計畫,北極搜救協定,基律納會議,基本情況,重大意義,地緣競爭,

介紹

宗旨

保護北極地區的環境,促進該地區在經濟、社會和福利方面的持續發展

成員

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挪威瑞典丹麥芬蘭冰島

會議制度

北極理事會成員國外長會議每兩年舉行一次。

特點

首先,北極理事會的成立提升了北極治理的機制化程度,儘管北極理事會還是秉承《北極環境保護戰略》以宣言的形式而非國際條約的形式成立,但北極理事會作為一個國際實體(international entity),在協調北極八國就共同關切議題採取行動以及促進北極地區的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方面具有《北極環境保護戰略》無可比擬的作用。
其次,在北極理事會中,北極地區的原住民組織的地位得到較大提升。在北極理事會框架下,依據《渥太華宣言》之規定,北極地區的原住民組織在北極理事會中被賦予了永久參與方的地位,永久參與方可以參與理事會的所有活動和討論,理事會的任何決議應事先諮詢其意見;雖然永久參與方沒有正式的投票權,但這一變化就使得原住民的訴求將在理事會的決策中得到更為充分的考慮。

發展歷史

1989年9月,根據芬蘭政府的提議,北極八國(美國加拿大蘇聯挪威瑞典丹麥芬蘭冰島)派出代表召開了第一屆“北極環境保護協商會議”,共同探討通過國際合作來保護北極環境。
1991年6月,八國在芬蘭羅瓦涅米簽署《北極環境保護宣言》,在這一過程中,芬蘭政府發揮了積極的撮合作用。羅瓦涅米宣言的簽署,引出了保護北極環境的系列行動一一北極環境保護戰略(AEPS),該戰略提出,北極地區的環境問題需要廣泛的合作,建議成員國在北極各種污染數據方面實現共享,共同採取進一步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流動,減少北極環境污染的消極作用。宣言提出將周期性召開會議,評價計畫進度,交流信息。《北極環境保護戰略》的工作職能通過其設立的四個工作組履行,分別是北極監測與評估工作組(AMAP)、北極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組(PAME)、北極動植物保護工作組(CAFF)和突發事件預防、準備和反應工作組(EPPR)。
1996年9月16日北極八國在加拿大渥太華舉行會議,宣布成立北極理事會(Arctic Council),並隨後將“北極環境保護戰略”的所有工作也納入其中。

理事會組成

成員國

北極理事會的成員有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挪威瑞典丹麥芬蘭冰島。2004年,俄羅斯代表擔任北極理事會的主席。2013年,中國成為北極理事會正式觀察員國。
北極地區北極地區
六個北極本地社群代表在北極理事會中有永久參與的議席。這些代表包括阿留國際協會、北極阿撒巴斯卡議會、哥威迅國際議會、伊努伊特北極圈會議,俄羅斯北方土著人民協會薩米理事會

主席國

主席一職由八個成員國家每兩年輪流擔任。
第一任主席國(1996年-1998年)加拿大
第二任主席國(1998年-2000年)美國
第三任主席國(2000年-2002年)芬蘭
第四任主席國(2002年-2004年)冰島
第五任主席國(2004年-2006年)俄羅斯;
第六任主席國(2006年-2008年)挪威
第七任主席國(2009年-2011年)丹麥
第八任主席國(2011年-2013年)瑞典

觀察成員

永久觀察員
北極理事會設有永久觀察員,包括六個非北極國家: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荷蘭波蘭
非政府組織:世界馴鹿人協會、北極大學世界自然基金會北極規劃小組。
正式觀察員
2013年5月15日中國、印度、義大利、日本、韓國和新加坡成為理事會正式觀察員。
正式觀察員國雖沒有在理事會的表決權,但自動享有參與理事會的權利,同時擁有發言權,項目提議權
特殊觀察員和永久觀察員的分別是,永久觀察員會自動獲邀出席所有會議(雖然它們未必會全部參與),特殊觀察員出席每一次會議都需要批准(雖然批准已屬例行形式)。
此外,北極理事會還有一些正式認可的觀察員,譬如六個非北極國家-法國、德國、荷蘭、波蘭、西班牙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幾個國際組織如:北極議會人、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國際紅十字會、北歐理事會、北方論叢、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和一些非政府組織如:世界馴鹿人協會、北極大學和世界自然基金會北極規劃小組。

會議制度

北極理事會差不多每六個月在主席國家內某個地點召開一次資深北極官員會議。資深北極官員是八個成員國的高層代表,有時是領事或資深外交官。六名永久議席代表及認可觀察員會同時出席。
當兩年任期快要結束,主席召開部長級會議,正是北極理事會在整個時期的工作高峰期。八個成員國的外交部長、北方事務部長或環境部長都會出席。每次部長級會議都有以當地城市為名的宣言。這份宣言涵蓋了主要議題包括氣候改變、持續發展、北極監督和評估、永久生物污染物及其他北極中的致污物,還有五個工作小組的工作。2006年的部長級會議會在俄羅斯薩列哈爾德(Salekhard)舉行,俄羅斯在2006年10月26日宣布《薩列哈爾德宣言》。研究指出北極區的硫磺污染來自俄羅斯金屬精煉工廠和遙遠南方的工業。
每一任的主席國負責設立一個秘書處。秘書處負責全面統籌議會活動,譬如組織半年一次的會議、管理議會網站、分發有關議會的報告和檔案。大部分成員國都有常設秘書處,但這個構思常常被美國否決。

工作計畫

北極理事會的實際工作是由轄下的五個工作小組負責。他們共有三個規劃和行動計畫:
工作小組
北極監督和評估計畫(AMAP)
北極動植物保育(CAFF)
緊急、預防、準備和反應(EPPR)
保護北極海洋環境(PAME)
永續發展工作組(SDWG)
規劃和行動計畫
北極氣候衝擊評估
北極議會對於減少北極污染的行動計畫 (ACAP)
防止陸地活動污染北極海洋環境的地區性規劃

北極搜救協定

第七屆北極理事會外長會議於2011年5月12日在丹麥格陵蘭島首府努克舉行,與會國家外長簽署了北極理事會成立15年以來的首個正式協定《北極搜救協定》,就各成員國承擔的北極地區搜救區域和責任進行了規劃。這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它是北極理事會第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
會議的主題是北極地區的環境問題,並就未來開發北極石油、礦產、漁業和航運資源的合作與協調進行了商討。在會議上公布的主要環境研究結果顯示,氣候變化對北極環境影響比以前所了解的要更為深刻,黑碳(煤煙)、臭氧甲烷對北極地區變暖的影響高達40%。

基律納會議

基本情況

2013年5月15日,北極理事會8國外長在瑞典基律納舉行會晤,討論是否接納中國、韓國以及歐盟等14個實體為北極理事會觀察員、從而使它們在決定北極未來方面擁有發言權等問題。
據悉,8個成員國一致作出決定,同意中國等國加入理事會,成為正式觀察員

重大意義

2013年5月14日的俄羅斯《生意人報》發表《俄羅斯要控制北極圈範圍》一文。文中援引俄外交部訊息人士的話說,此次北極理事會外長會議是一次“歷史性的會議”,將在很大程度上會決定北極的未來。另一位俄外交官稱:“此次會議對俄羅斯具有十分重大的地緣戰略意義”。
據《生意人報》透露,俄羅斯將努力說服北極理事會其他成員國,對歐盟、中國、印度等非北極地區國家豎起“堅實的屏障”。
文章稱:“還在不久前,北極之爭僅限於北極理事會成員國之間。現在已有更多的國家想參與這場爭奪。但俄羅斯不想讓新的玩家加入這場遊戲。”
該報導透露,以俄外長拉夫羅夫為首的俄羅斯代表團將努力讓北極理事會其他成員國相信,有必要在這個理事會中加入“觀察員”,但不應給任何北極地區以外的國家以“永久觀察員”地位。而且,這些“觀察員國”的地位和權力也是十分有限的,即他們只能出席北極理事會的相關活動,但無法擁有對北極理事會所作決定的任何形式影響力。 與此同時,這些沒有任何權利的“觀察員國”還必須承認北極地區國家對北極的主權權利。
據悉,此次會議前,俄代表團要與其他理事會成員國進行雙邊溝通,積極推動俄版提議的最終通過。

地緣競爭

作為冷戰結束後的一項積極成果,1996年成立的北極理事會在一定意義上實現了包括美、俄在內的環北極8國在該地區進行實質性合作。
客觀上講,北極理事會在監測與評估北極環境、氣候變化,促進原住民參與地區可持續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它也存在著明顯的先天性缺陷,如沒有法律約束性的義務和規定、並非一個嚴格意義的國際組織、參加方的局限性、沒有常設性的獨立秘書處、沒有機制性的資金來源,等等。
北極以往只對科學家和研究人員有吸引力。但自從2007年8月2日“北極-2007”探險隊員在北極點海底插上俄羅斯國旗並放置裝有寫給後代的信的密封艙時起,北極的新一輪地緣政治爭奪又被炒熱,各方在北極地區舉行的單邊或多邊軍事演習此起彼伏。北極周邊國家在各自北冰洋沿岸的軍事部署也不斷強化,且紛紛發誓要確保本國在北極地區的多種權利。
過去幾年裡,北極周邊各國陸續出台本國的北極戰略,謀劃對北極地區科考活動並對本地區油氣等能源區塊進行勘探、開發,極力顯示其在本地區的實際存在。與此同時,非北極地區國家對加入這場“北極爭奪戰”也興趣大增。
已有不少分析、評論認為關於北極一系列問題的解決,單靠所謂“北極國家”是遠遠不夠的,而是需要更大範圍的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北極地區、北冰洋不可能只屬於幾個國家,而是要由全人類共享、共建、共治。對這樣一個國際區域的開發,各國應形成一種合作機制,聯合國要在其中發揮更大作用。因此,一個開放的北極理事會可為北極問題的解決帶來新的契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