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年優待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式,辦理依據,其他提示信息,

辦理條件

2、在北京行政區域內駐軍且在北京行政區域內長期居住的軍隊離退休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3、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滿6個月及以上的外埠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申報材料

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標準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鉛筆註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3、部隊離退休老年人還需提供離退休證件複印件一張
4、符合條件的外埠老年人還需提交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滿6個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統一印製、在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和複印件一份

辦理程式

2、街道(鄉鎮)審核。街道(鄉鎮)對符合辦證條件的老年人資料進行審核,按老年人身份證提供的信息資料填寫優待證卡片(貼上照片),統一編號後上報區(縣)老齡辦。
3、區(縣)老齡辦核准辦理。區(縣)老齡辦對辦證老年人信息逐一進行核准,核准後對優待證加蓋鋼印,老年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優待證》。
4、部隊離退休老年人辦理。符合條件的部隊離退休老年人持辦理材料,到師級以上政治機關提出申請。由師級以上政治部門審核匯總後出具符合辦證條件證明,統一到轄區區(縣)老齡辦核准辦理。

辦理依據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辦法的通知》

其他提示信息

《優待證》是老年人享受相關優待內容的重要憑證,憑此證享受《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30號)檔案中規定的優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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