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老年人優待證辦理髮放指南

責任單位,責任人員,行使依據,程式和時限,

責任單位

湖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責任人員

辦公室實行主任負責下的崗位分工責任制,主任主持辦公室荼工對辦公室全面工作負責,辦公室其他同志按照崗位分工分別承擔各自的工作任務。湖南省老年人優待證辦理責任人為主任、分管副主任、承辦人。承辦人設立A、B角,主辦人A角,協辦人B角,當A角不能承擔工作任務時由B角承擔。

行使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三)《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見》(湘辦〔2009〕67號)
(四)《關於嚴格做好老年人優待證發放工作的通知》(湘老字〔2002〕9號)
四、辦理髮放對象
免費為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中央駐湘辦事機構、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辦理、補辦發放《湖南省老年人優待證》。

程式和時限

(一)辦理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提交申辦《湖南省老年人優待證》資料(身份證、一寸免冠照2張)。
(二)辦理單位整理申辦資料,列印申辦人名冊,出據辦理單位證明。
(三)申辦人資料進入電腦(60—64周歲辦綠證、65周歲及以上辦紅證)列印、加蓋鋼印後發放。
(四)補辦《湖南省老年人優待證》時,須要備帶當地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方可補辦。
(五)申辦、補辦《湖南省老年人優待證》時間為法定工作日,正常情況在當日完成,特殊情況下最遲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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