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石政發〔2009〕38號),設立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簡稱區衛生局)。區衛生局是負責本區衛生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
  • 類別:區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調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 主要職責:合理規劃和建設預防保健機構
  • 內設機構:9個
  • 局長:1名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製度和北京地區藥品推薦使用目錄的職責。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對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
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3.強化在法定許可權內對公共衛生、醫療、餐飲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責任。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協調區域醫療衛生資源,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域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技術套用的準入,社會公共衛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準入,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
(三)負責本區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區域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以及醫務人員執業管理規定。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推動公民無償獻血工作,指導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血,負責區內血液調劑。
(四)負責本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執行北京市地方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報送工作。
(五)負責本區衛生應急工作。擬訂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承擔石景山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六)根據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七)合理規劃和建設預防保健機構,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婦幼衛生、精神衛生和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實施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擬訂本區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系統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組織協調並落實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九)組織本區醫療衛生方面的行業管理和學術交流;組織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工作。
(十)對本區的社區衛生服務進行規劃監督和管理,推進政府社區衛生服務的各項措施和便民服務政策。
(十一)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與合作。
(十二)負責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製度和北京地區藥品推薦使用目錄的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和醫療機構藥品的集中採購工作;負責醫療衛生行業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醫保實施有關規定的管理,落實基本醫療服務項目。
(十三)負責在法定許可權內對公共衛生、醫療、餐飲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責任;貫徹執行北京市衛生醫療機構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共設9個內設機構。
(一)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宣傳、精神文明創建、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北京市優秀人才資助項目申報工作;負責組織調研工作。
(二)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三)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及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組織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轄區內醫師資格考試工作;負責本系統衛生從業人員準入資格的認定工作。
(四)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財務審計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監督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醫藥衛生行業醫療服務、藥品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醫政科(科教科)
擬訂本區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組織實施醫療、護理的技術質量和服務質量及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範和標準;負責執行醫療技術套用準入制度和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及註冊工作;負責醫療廣告初審和管理工作;負責老年衛生、基層醫療康復的管理工作;對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製劑、藥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製度和北京地區藥品推薦使用目錄的實施工作;負責藥品集中採購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不良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支農、對口支援工作;負責繼續醫學教育和醫學科研課題的協調、監管工作;負責高考、徵兵等體檢管理工作;負責就近醫療、三優先、優診卡等辦理工作。對本區的社區衛生服務進行規劃監督和管理,推進政府社區衛生服務的各項措施和便民服務政策。
(六)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疾病控制與衛生監督科(婦幼社區衛生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疾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婦幼衛生、精神衛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協調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組織對食品、生活飲用水、職業放射和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和評價工作;承擔管理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督工作;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監測和疫情報告,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擬訂本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相關專項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防控工作;承擔石景山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承擔石景山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七)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獻血辦公室
組織實施血液安全管理規範,推動無償獻血工作;承擔轄區無償獻血單位及無償獻血個人的表彰獎勵工作;根據臨床用血保障預案的規定做好本轄區內獻血的組織、動員、協調等工作;承擔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醫療用血費用報銷;指導、監督轄區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血。
(八)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法制科
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督察督辦重大違法案件;對重大行政處罰進行審核;承辦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調解法律糾紛;負責執法人員的培訓及普法工作。
(九)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安全保衛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治安、防火、防盜等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協調醫療衛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研究解決本區衛生醫療單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負責本系統公有住房的房管、房改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使用和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後勤改革、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北京市石景山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33名(含監察科長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1正(含工會專職副主席1名,團委書記1名)2副。

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貫徹落實北京市職業衛生方面的法規、規章及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區安全監管局負責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區衛生局和區安全監管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機關工勤事業編制3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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