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區民政局

北京市延慶區民政局(簡稱區民政局),是負責本區民政事業、民族事務、宗教事務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關於民政、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民政、民族、宗教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2.承擔依法對本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本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3.負責落實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福利彩票銷售和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本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本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年度計畫並組織落實,組織指導社會捐贈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建設征地超轉人員管理工作。4.參與擬訂本區社區建設總體規劃;擬訂社區建設的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服務站建設。5.落實市、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具體辦法;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6.落實城鄉社會救助政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7.落實本市撫恤優待政策,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8.落實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9.落實本區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指導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10.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11.落實本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12.負責本區行政區劃和界限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及與接壤區域邊界爭議調處工作。13.負責本區民族、宗教工作。14.負責本區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15.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民政局現有14個科室,行政科室7個分別為:政辦室(掛安全生產科)、社會救助科(掛慈善工作科)、優撫安置科(掛雙擁科)、民政科、計財科、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掛行政審批科)、民族宗教科;事業科室7個分別為:延慶區社區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延慶區社會接受救災捐贈事務管理中心、延慶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延慶區困難民眾救助服務指導中心、延慶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延慶區殯葬管理所、延慶區民族宗教服務中心。民政局現有下屬單位10個,分別為:延慶區社會福利生產管理辦公室、延慶區光榮院、平北抗日烈士紀念園管理處、延慶區救助管理站、延慶區殯儀館、延慶區福利廠、延慶區社區服務中心、延慶區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延慶區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北京市八達嶺陵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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