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龍圖判百家公案

《包龍圖判百家公案》是明代安遇時創作的短篇公案小說集。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包龍圖判百家公案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者:安遇時
  • 類別:短篇公案小說集
內容簡介,版本信息,

內容簡介

明安遇時撰。短篇公案小說集,十卷,一百回。安遇時,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其他不詳。包龍圖,即包拯。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天聖五年(1027)進士,曾歷知開封府。為官清正,立朝剛毅,宋仁宗除授龍圖閣直學士,因而有“包龍圖”之稱,卒謚“孝肅”。是深受人民喜愛的古代清官,民間傳說很多。本書即根據宋元以來的民間傳說、野史筆記、雜劇話本,虛構了一百個包公斷案的故事,塑造了一個半人半神的包公形象,故名《包龍圖判百家公案》,又名《包公案》。這是現存明代《包公案》小說中最早的本子,也是後來通行的《龍圖公案》的底本。公案,舊時官吏審理案件時用的桌子。後用為對“公案小說”的省稱。公案小說,舊時小說的一種。從話本故事演變而來,大多寫封建社會中官府偵察破案的故事。

版本信息

有萬曆二十二年(1594)朱氏與耕堂刊本、《明清善本小說叢刊初編》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