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制是20世紀30年代舊中國紡織行業盛行的特殊僱傭制度,本質為由黑社會背景的包工頭與外資企業勾結建立的變相奴隸制。該制度通過簽訂三年期包身契,以二三十元低價購買12-16歲農村貧苦少女的勞動權,期間工人工資全歸工頭所有,僅獲得維持生存的極低生活費。包身工遭受資本家和工頭的雙重壓迫,每日勞動時間長達12-18小時,居住環境惡劣且完全喪失人身自由。1937年上海包身工人數達7-8萬,該制度最終隨著新中國的成立而消亡。
基本介紹
- 出現時間:20世紀30年代
- 主要行業:日資紗廠
- 契約期限:通常3年
- 典型年齡:12-16歲
- 盛行區域:上海等地
- 歷史規模:1937年滬超7萬
制度起源
剝削機制
- 每月膳宿費:工人家庭每年僅得2元補貼
- 日薪提成:工人獲不足1角的生活費
- 學藝期滿無償勞動三個月
生存狀況
- 廠內管理:每日4:15起床至17小時勞動,棉絮塵埃、濕氣與噪音致職業病高發
- 廠外控制:鴿籠式宿舍(32人/間)集中監管,限制如廁與通信自由典型生活標準包括:
- 飲食:兩粥一飯(含豬食殘渣與清水粥)
- 醫療:重病即遭遺棄
- 懲罰:"毆打罰工錢""冷水澆頭"等體罰
歷史案例
- 天津裕大紗廠童工死亡率超60%
- "蘆柴棒"患病仍被強制勞動
- 小福子因勞動失誤遭毒打致死上海日資紗廠通過該制度實現勞動強化,1934年調查顯示每錠紗錠附有1.8個包身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