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原則

包容原則

包容原則要求(er)是尺寸公差與形位公差相互有關的一種相關要求·它只適用於單一尺寸要素(圓柱面,兩反向的平行平面)的尺寸公差與形位公差之間的關係(即要求所有點須在公差範圍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容原則
  • 所屬範圍:物理範圍
  • 套用:保證孔,軸的配合性質
概念,包容原則的套用,示例,

概念

採用包容要求的尺寸要素,其實際輪廓應遵守最大實體邊界,即其體外作用尺寸不超出其最大實體尺寸,且局部實際尺寸不超出其最小實體尺寸. 採用包容原則要求的尺寸要素,應在其尺寸極限偏差或公差帶代號之後加注符號○E. 對於孔 Dfe≥Dm=Dmin 且Da≤Dl=Dmax 對於軸 Dfe≤Dm=Dmax 且Da≥Dl=dmin

包容原則的套用

包容要求主要是用於要保證孔,軸的配合性質,特別是配合公差要求嚴格的精密配合。它用最大實體邊界尺寸控制孔、軸配合所需要的最小間隙或者最大過盈。 例如, 車床尾座孔 Φ60H6與頂尖套筒Φ60h5的配合,同軸度精度要求很高,間隙的變動範圍要小,最小間隙可以為零。它們必須採用包容要求,通過孔和軸各自遵守的最大實體邊界來保證配合性質,不會因孔和軸的形狀誤差的影響而產生過盈。若Φ60H6孔和Φ60h5軸採用獨立原則的話,由於形狀誤差的影響,它們的配合就可能產生過盈。 再如,與滾動軸承內圈配合的軸,齒輪的內孔及與其配合的軸等,它們都有較高的配合精度要求,故都應採用包容原則。 按包容原則給出單一要素孔、軸的尺寸公差後,若對該孔、軸的形狀公差有更高的要求時,還可以進一步提出形狀公差的要求,但形狀公差值必須小於給出的尺寸公差值。

示例

包容原則
上圖(a)為包容原則的標註示例,其含義為: ①該軸的實際輪廓不得超過最大實體邊界的邊界尺寸。即軸的體外作用尺寸應不大於最大實體尺寸(dfe≤dm=30mm)。當軸的實際尺寸等於最大實體尺寸時,不允許軸線有直線度誤差。圖(b)所示。 ②當軸的實際尺寸偏離最大實體尺寸時,才允許軸線有直線度誤差。當軸的實際尺寸為Φ29.979mm時,軸線直線度誤差最大允許值為0.021mm(30-29.979)(尺寸公差),如圖6(c)所示。 ③軸的實際尺寸應不小於最小實體尺寸(dm≥dl=29.979)。圖6(d)表示軸線直線度誤差允許值t隨軸實際尺寸變化規律的動態公差圖。 單一要素的孔、軸採用包容要求時,套用光滑極限量規檢驗。這量規的通規用來檢驗孔、軸的實際輪廓是否在最大實體邊界範圍內,即體外作用尺寸是否超出最大實體尺寸;止規來判斷孔、軸的實際尺寸是否超出最小實體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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