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差原則

公差原則的定義是:處理尺寸公差與幾何公差之間關係的規定,它規定了確定尺寸(線性尺寸和角度尺寸)公差和幾何公差之間相互關係的原則。 國家標準的公差原則適用於技術製圖和有關檔案中的尺寸、尺寸公差和幾何公差,以確定零件要素的大小、形狀和位置特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差原則
  • 定義:處理尺寸與形位公差之間的關係
  • 引用標準:GB/T 16671-2009、 4249-2009
  • 適用方面:技術製圖和有關檔案中的尺寸
引用標準,原則,獨立原則,相關要求,幾何公差,形狀公差,方向公差,位置公差,跳動公差,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82-1996 形狀和位置公差通則、定義、符號和圖樣表示法 GB/T 16671-1996 形狀和位置公差最大實體要求、最小實體要求和可逆要求 。

原則

獨立原則

圖樣上給定的每一個幾何(形狀、方向和位置)要求均是獨立的,應分別滿足要求。遵守獨立原則的尺寸公差和幾何公差在圖樣上不加任何特定的關係符號。

相關要求

圖樣上給定的尺寸公差和幾何公差相互有關的公差要求,相關要求又分為包容要求、最大實體要求(及其可逆要求)、最小實體要求(及其可逆要求)。
包容要求:
包容要求適用於單一要素,如圓柱表面或兩平行對應面。 包容要求表示提取組成要素不得超越其最大實體邊界,其局部實際尺寸不得超出最小實體尺寸。採用包容要求的單一要素應在其尺寸極限偏差或公差帶代號之後加注符號"E"。
最大實體要求
最大實體要求適用於導出要素(中心要素)。 最大實體要求是控制被測要素的實際輪廓處於其最大實體實效邊界之內的一種公差要求。即被測要素的局部尺寸和幾何誤差綜合結果形成的實際輪廓不得超出該邊界,並且局部尺寸不得超出極限尺寸。當其實際尺寸偏離最大實體尺寸時,允許其幾何誤差值超出其給出的公差值,此時應在圖樣上標註符號”M"。
最小實體要求
最小實體要求適用於導出要素(中心要素)。 最小實體要求是控制被測要素的實際輪廓處於其最小實體實效邊界之內的一種公差要求。當其實際尺寸偏離最小實體尺寸時,允許其幾何誤差值超出其給出的公差值,此時應在圖樣上標註符號“L”。

幾何公差

形狀公差

形狀公差指單一實際被測要素對其理想被測要素的允許變動量,包括直線度、平面度、圓度、圓柱度、無基準要求的線輪廓度和無基準要求的面輪廓度六個項目。

方向公差

方向工差指被測要素對基準在方向上允許的變動量,包括平行度、垂直度和傾斜度三個項目。

位置公差

位置公差是關聯實際被測要素對基準在位置上所允許的變動量,包括位置度、同軸(心)度和對稱度三個項目。

跳動公差

跳動公差指關聯實際被測要素繞基準軸線迴轉一周或幾周所允許的最大跳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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