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質押

動態質押又稱核定庫存模式,是指銀行在給中小企業提供的供應鏈融資服務中,接受信貸方質押的動產形式可以多樣,質押的動產在不同階段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比如原材料、產成品或者應收賬款等形式,這些動產之間可以相互置換,只要質押的動產價值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浮動以控制風險即可。動態質押是相對靜態質押而言的。在靜態質押中,質押物事先約定.在信貸過程中不允許更換,直到信貸方繳納足夠的保證金或者還清貸款,才可以贖回質押物。靜態質押信貸是動產及貨權質押信貸業務中最基礎的產品。質押物不允許以貨換貨。稱為“特定化庫存模式”。動態質押是靜態質押信貸的延伸產品,它是指客戶以其自有或者第三人合法擁有的動產為質押的信貸業務。銀行對於客戶質押的動產設定最低限額,允許在限額以上的質押物出庫,客戶可以以其他形式動產替換質押的動產。

動態質押信貸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較小,客戶無須啟動保證金贖回質押貨物,因此對盤活存貨的作用明顯。

業務範圍和特點,辦理流程,

業務範圍和特點

適用於除了存貨以外沒有其他抵質押物、又有融資需求的企業,該企業擬質押的存貨必須符合銀行貨押商品目錄製度,並且存貨經常需要進出。
對客戶:在沒有其他抵質押物品或擔保的情況下,從銀行獲得授信;將原本積壓在存貨上的資金盤活,從而擴大經營規模。
對銀行:擴大目標客戶群體;在無法得到其他抵質押物的情況下,獲得相對變現能力較強的質押物;獲取保證金(包括初始保證金和打款贖貨保證金);利用貿易鏈,切入客戶的上游企業。

辦理流程

(1)銀行、客戶、倉庫簽訂《倉儲監管協定》
(2)客戶將存貨質押給銀行
(3)銀行為客戶提供授信
(4)客戶補交保證金或打入款項或補充同類質押物
(5)銀行向倉庫發出放貨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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