劾奏匡衡

《劾奏匡衡》是一部古文,選自於《漢書·匡衡傳》: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衡。

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地,所以壹統尊法制也。衡位三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計簿已定而背法制,專地盜土以自益,及賜、明阿承衡意,猥舉郡計,亂減縣界,附下罔上,擅以地附益大臣,皆不道。(《漢書·匡衡傳》: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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