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

加盟商

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

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理念第一、眼光長遠;門當戶對、共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盟商
  • 外文名:Alliance business
分類,緊密型,鬆散型,政策,選擇,評估,具體分析,

分類

緊密型

(如麥當勞):在國外的大型連鎖加盟公司都是這種加盟方式。主要特點是:嚴格複製總部所規定的經營模式,包括布局、生產標準、銷售、進貨、組織機構、服務、培訓等。加盟商只需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和首期加盟費,就可以享受到一切總部成功的資源,總部完美複製以保證加盟商的利潤。至於法律責任,則看雙方簽訂的契約如何規定。

鬆散型

(如上海龍峰豆花香):國內大多數食品、汽車、醫藥、服務行業使用,適合於中國的國情,總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經過反覆驗證證明成功的運作方案,進行招商加盟。認真地提供一套創業方案,做電話反饋,跟蹤服務,給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許使用權.。在法律上這種加盟其經營主體還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營店的區別
加盟店和直營店是連鎖經營的兩種方式。連鎖經營能夠有效的整合市場資源。
這些資源包括:管理\市場\品牌\成本\服務等各方面。
直營店一般為特許人全額投資。加盟店一般為雙方合資。
直營店與總部的關係相對比較緊密。加盟店與總部的關係相對鬆散。
直營店員工一般列入總部序列。加盟店員工一般不列入總部序列。
直營店一般相當於旗艦店,加盟店一般相當於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分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派出機構,不獨立負責。
子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衍生機構。包括服務於主業務的配套投資(經營項目不同)以及主業務的衍生(經營區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獨立負責。
原則上不能把基礎於總公司的投資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總公司為投資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視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額獨資。

政策

關於加盟商政策
認同帆布共和國帆布包有品牌經營理念
需在當地有自己的店鋪或商場專櫃品牌使用面積不低於15平米
店鋪貨品需集中擺放
需掛有本公司品牌授權牌
嚴格控制貨品流向禁止私自串貨以及發展網店
接受公司統一經營管理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關於調換貨
總部對各加盟商滯銷積壓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條件下可全程退換貨 退換貨價格按進貨價格的九折退貨  退貨均以物流的形式返回工廠(華宇或者德邦) 運費由客戶承擔
加盟優勢
公司提供合理的經營供貨折扣和低風險的調換貨機制。
區域保護,制定合理的區域保護政策保證良好的市場秩序
免費提供針對門頭設計效果圖
有效的宣傳支持和全面的經營管理指導(訂貨、銷售、陳列、促銷、貨品管理、店鋪運營、店鋪管理等)
專業的訂貨系統,高效的訂貨流程管理
靈活的貨品調配製度,最大程度最佳化貨品結構,降低經營成本及庫存風險。
優質高效的售後服務。
備註:公司統一提供訂貨軟體訂貨,便於客戶訂貨及統一管理。為保證您的訂貨資料安全,帳號及密碼請妥善保管,勿發給他人。帳號自生成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如不訂貨,帳號註銷,如再定貨,需向總部申請。

選擇

要想構築一個穩定、有效的加盟體系,減少矛盾、衝突,正本清源,從加盟商選擇上嚴格把關是第一要務。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
嚴格篩選、寧缺毋濫
對於企業來說,選擇加盟商運作市場顯然不能只看短期的銷售,要看對市場的長期影響與貢獻。因此,必須要對加盟商的選擇慎重再慎重,決不能輕率從事,誰想做就給做,而不進行考察、分析、評估
。這樣會給市場的後期運作造成嚴重的後果,輕則市場萎靡不振,達不到預期後果;重則市場秩序混亂、竄貨、亂價泛濫。而如果要被迫調整市場、換掉加盟商,則市場遺留問題:消費者信心、殘次、
滯銷品處理、價格規範等都會使得市場短期內面臨巨大的壓力。因此,在選擇加盟商的時候,一定要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沒有合適的要學會等待,而不能草率行事。
理念第一、眼光長遠
對於選擇加盟商來說,很多標準都要考慮,比如理念、實力、管理能力、經驗等。但是,從最根本上來說,加盟商的理念才是最重要的。一個優秀的加盟商,是不會見到品牌就想加盟的,他也有自己的
想法與規劃,對於市場也有自己的理解與認識。而對於連鎖企業來說,就是要找品牌運作、市場理念與自己一致的加盟商,這樣才會有真正合作的基礎。才會在市場操作中協調一致、共同發展。所以,
在尋找加盟商時要重點考察、分析其理念,而不能將眼光局限在資金實力、配送能力、當地人脈等條件上。理念一致才是真正合作的基石。眼光長遠才能真正發掘出優秀加盟商。
門當戶對、共同發展
對於尋找加盟商來說,常常有一個“越大越好”的誤區。認為強大的加盟商能夠為運作市場提供立竿見影的效果。然而,對於企業來說,大不一定好,小不一定不好。最關鍵的是:加盟商是否與企業門
當戶對、共同發展。這就要考慮到企業自身的定位、實力問題,大的加盟商實力是強,但是他不一定把他的資源都拿來運作你的品牌,而很有可能他的事業做的也大,你在他的盤子裡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沒有什麼話語權,更別說掌控了。因此,企業在選擇加盟商時一定要考慮門當戶對,同時一定是同心同德,也就是加盟商具有經營你的品牌的強大的意願。這樣的加盟商就一定可以與企業共同發展、
成長,也就是最具有發展前途的加盟商。

評估

對加盟商的選擇絕對是一件大事。具體操作來說,對一個加盟商可以從七個方面來評估:合作意願、市場理念、資金實力、信用情況、操作經驗與能力、管理能力。在這六個評估指標裡面,合作意願是指他對於跟本品牌合作的想法是否強烈,是否擁有做好、做大的強烈衝動。如果沒有這種強烈的合作意願,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合作。市場理念是指他對市場經營的思路與想法。很多加盟商的市場理念非常落後,一談市場就談產品不好、價格沒競爭力、銷售額怎么樣、利潤怎么樣。至於分析產品的定位與組合、競爭對手的策略、自己的推廣針對性等等,則一概不會談。而優秀的加盟商則會從當地市場的特點、自己的產品優劣勢以及針對性的組合、推廣等策略層面分析。資金實力則是指加盟商能夠投入多少資金來運作加盟店,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而信用情況則主要在當地進行調查,看看是否有惡意拖欠貨款、與其他廠家的衝突、銀行信用問題等。操作經驗與能力則主要考慮其以往的操作經驗,自身是否具有操盤能力等。而管理能力是指他是否具有現代管理的意識與手段。如果什麼都是記在自己腦子裡,什麼都是靠自己說了算,沒有基本的規範,這就是很明顯的個體戶,對於未來企業的加盟店管理顯然不是什麼好事。

具體分析

考察特許人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特許連鎖經營業務的專業性決定了特許人必須是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和具有相當的組織管理能力的企業法人。
2.具有註冊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獨特的可傳授的經營管理技術或訣竅,並有一年以上良好的經營業績。特許連鎖經營是品牌、管理經驗等無形資產的重複使用,因此特許人必須具備有價值的可供重複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獨特的和可傳授的經營管理技術或訣竅。另外,只有經過市場檢驗的經營模式才能被認為是成功的。因此,規定一年以上的良好經營業績是十分必要的。否則,特許人憑什麼說自己的經營模式是成功的並據此指導特許加盟商從事經營活動呢?
3.具有一定的經營資源。經營資源是指特許人具備從事本行業特許連鎖經營業務所必需的基本條件。如必要的資金、人才、培訓基地、配送中心、生產或進貨渠道、廣告宣傳的媒介,等等。
4.具備向特許加盟商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服務的能力。特許人對特許加盟商的經營指導和服務貫穿於特許連鎖經營業務的全過程。特許人指導服務的能力主要表現在人才配備、基地建設和培訓、服務、督導制度的建立上。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建立特許連鎖經營體系,特許人除需要具備一些必要的資金基礎和物質條件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擁有成功的單店經營管理經驗和經法律認可的註冊商標、專利、經營訣竅、品牌形象等可供重複使用的無形資產。經驗的形成和積累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註冊商標、專利的申請更是需要一段時間,而品牌形象的樹立既需要大量的資金投人也需要時間的錘鍊。
如果一個企業完全依靠自己從頭開始積累經驗、申請商標專利註冊登記和總結經營訣竅,然後再開展特許連鎖經營業務的話,至少需要兩年或者更長的時間。因此,一些擁有好的產品、好的技術並趕上良好發展機遇的企業,如果等到條件完全具備時才開展特許連鎖經營業務的話,就會延誤時機、錯過業務發展的黃金時間。但是,如果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貿然推進特許連鎖經營業務,就會出現諸多的問題。首先,如果由於特許人主體資格不符合有關規定導致特許連鎖經營契約的無效的話,一旦與特許加盟商發生糾紛,特許人就會受制於人,不能理直氣壯地行使權利,特許連鎖經營體系將無法維繫。並且一旦引起訴訟,極易導致整個特許體系的崩潰瓦解。另一方面,由於特許連鎖經營體系是一個複雜的、互動的系統,沒有獨特的經營管理策略和經過市場檢驗的成功的經驗和品牌效應,就很難獲得成功。再者,名不正則言不順,沒有法律的保障和有關政府、協會的支持和指導,要成就大的事業是不可想像的.
強有力的品牌認知度和/或極好的增長可能
強有力的品牌是特許體系最重要的因素。儘管某些時候最大的增長機會存在於年輕的體系之中,但最好還是挑選有知名品牌的特許人。無論公司多么著名,對於已有的市場需求,體系和加盟店應提供和經營優質的產品和提供良好的服務。
加盟之前核對一下下列有關問題
(1)這一企業處於什麼行業?
(2)特許加盟商的工作是什麼?
(3)企業是否具有誠實公平的好名聲?
(4)特許人是否可以幫你完成什麼你不能完成的事情?
(5)該企業已經運營了多少年?它採用特許連鎖經營方式已有多少年?有多少直營店?有多少加盟店?
(6)作為特許加盟商,你打算加入剛剛成立的特許連鎖經營體系還是已經建立起來的特許連鎖
經營體系?
(7)你願意加入高度組織化的體系,還是比較鬆散的體系,或還在不斷發展的體系?
(8)特許人是否是一家公有企業?
(9)特許人是一家公司、合夥企業還是獨資企業?
(10)特許人是否是一個分支機構?母公司的聲望和狀況如何?
(11)特許人有沒有什麼業務關係對特許計畫的開展造成負面影響?
(12)特許人的工作人員的經驗如何?
(13)特許人管理是否穩定,員工更換是否超常?
(14)特許人的成功是否依賴於某一個人的努力,或企業是否雇用了一位敬業的、受過良好培訓
的、知識豐富的員工?
(15) 特許人或其員工是否正捲入什麼法律案件或破產事件?
(16) 特許人的增長速度是否正常?
(17) 特許人能否為所有新成立的加盟店提供幫助?
(18) 特許人是否在同一地區出售了太多的特許權?
(19) 特許人是對出售特許權更感興趣,還是對為顧客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更感興趣?
(20) 特許人與其特許加盟商之間的關係是否良好?
(21) 特許人為加盟店的運營制定了什麼樣的計畫?
(22) 特許人是否同其特許加盟商相競爭?
(23) 此特許體系的運營是否一直很成功?
(24) 你能否考證單店的平均銷售額?
(25) 你能否考證整個體系的銷售額?
(26) 迄今整個特許體系的運作是否很正常並還會持續下去?
(27)
特許人的財務狀況如何?
(28) 特許人的信用狀況是否很好?
(29) 特許人是否擁有專利、商標或著作權?你能否考證?
(30) 特許體系的業務是否依賴於特許人獨家專有的產品或流程?
(31) 特許企業在使用其專利、商標、著作權方面受到什麼限制?這些權利在到期日終止後,特許
人或特許加盟商是否會受到什麼影響?
(32) 特許企業的促銷工作或形象是否依賴於某一特定名人?如果行銷活動中特許企業不再能夠使用名人的名稱和形象,其市場行銷策略是否會受到實質性的影響?
(33) 特許企業是否會為你提供信息?
(34) 在同你接觸的過程中,特許企業是否會把一些條件強加給你?
(35) 特許企業是否遵守有關特許權出售的一些規定?
(36) 特許企業是否希望對你進行詳細了解?
(37) 一旦你成為特許加盟商,特許企業是否有可能在你需要的所有方面為你提供幫助?
公平的特許協定
多數特許協定有利於特許人,這並不奇怪。特許人承擔了風險並建立了你所要加盟的企業,作為回報,特許人想得到保護並控制企業的特定部分。但是你應找這樣的特許體系:能提供你無限的展期權利(稱為“長青條款”)以及容易和公平地銷售或轉讓特許的權力。最重要的是,它要承認你在企業中的公平權利,而這個權利正是通過你努力地工作來營造的。
幫你找到令你滿意的經營地點
從法律上講,許多特許人不敢堅持讓你接受他們選中的地點。反之,他們也不願意讓你自己挑選地點。折中的方法是:特許人積極幫你尋找並給你幾個選擇方案,然後挑選一個你們都認可而不是只有一方贊同的經營地點。
最佳的培訓
特許人通常會認為你擁有作為獨立經營者的經驗,因此他們會提供包括總體和個別企業的培訓。其他特許加盟商會告訴你培訓能在你進入行業時儘可能少地出問題和犯錯誤。除此之外,看看他們還可以提供什麼。密切關注特許人是否真的承諾及將來的培訓。如果你和你的員工需要額外的培訓將會怎樣?培訓應合理收費或根本不要錢。
面向未來的意願
體系今天工作良好,依然成功,但這還是不夠的。企業就像周圍的事物一樣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如果不變,特許加盟商就不會滿意。如果你發現特許人不願意創新,就應離開他們,尋找一個對未來有明確方向而且你贊同其觀點的特許人。
特許人具備充足的人力和財力資源
很多時候,特許人如同正在成長的公司一樣,缺少人力或財力,或二者都缺乏。新型的公司明顯不會有大企業所擁有的資源,所以,你要確保你的特許人有足夠的資源來支持你。如果一個特許人經濟基礎不穩或缺少資源從而不能在不同的地方開多家分店,保持市場占有率和創建品牌,那就不要加盟這樣的體系。
特許體系良好“生效”
這裡的“生效”表示多數特許加盟商對他們的選擇感到滿意,獲得成功,願意把特許推薦給你。當你調查特許體系時,不光要尋找那些滿意的特許加盟商,還要找幾個做的不好的、幾個失敗的。把你同最成功的及最不成功的做對比,看你更像哪一類。
如果你像最成功的特許加盟商,你就完全找對了目標。如果你更像不成功的特許加盟商,就不要購買該特許,即使大多數特許加盟商都做的不錯,對你也不是一個好機會。
上述因素並非都對你很重要,一些更重要的因素也可能未列於此。關鍵是問自己想從特許人那裡得到什麼,然後選擇一個特許人幫你去實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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