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烏重允檢校司徒制

《加烏重允檢校司徒制》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加烏重允檢校司徒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門下:古之命將,莫不登諸齋壇,告於郊廟,分其閫限,推其車轂,非所以寵異崇大而姑息之,蓋先王之懋典,授之專柄,然後遷延者必罪,選懦者必懲,式所以使恩威並流,而人人無辭於賞罰也。橫海軍節度滄、德、棣等州觀察、處置等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司空使持節滄州諸軍事兼滄州刺史御史大夫上柱國邠國公食邑三千戶烏重胤,嘗以懷汝之師,南伐叛蔡,博大持重,不要奇勝,不用鈇鉞,不嚴刁斗,舉必樂信,戰必剋期,寇讎知其仁,士卒懷其惠,梟獍就執,第其勛庸,雖坐樹不言,而圖功甚大。先皇帝分命水土,換其旌旄,俾廉於滄,以長橫海。幽鎮既亂,人心或搖,師眾無嘩,而湯池自固者,重允蓋有之矣。而又明於斥堠,善揣敵情,動靜以聞,茲實賴汝。是用升其秩序,以大威聲,進位上公,式光戎律,此所以慰薦爾之忠力也,爾其勉之。於戲!《甘之誓》曰:“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朕奉祖宗而守社稷也,其能私賞罰於天下乎?賞既不俟於成功,罰固難期於後效矣。若驚之寵,無忘戒之。可檢校司徒,依前充橫海軍節度使。

作者簡介

元稹(779—831),唐代詩人。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早年家貧。公元793年(唐德宗貞元九年)舉明經科,公元803年(貞元十九年)舉書判拔萃科,曾任監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以暴疾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與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敘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後期之作,傷於浮艷,故有“元輕白俗”之譏。有《元氏長慶集》60卷,補遺6卷,存詩830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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