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貴斌(湖北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原副中隊長)

劉貴斌(湖北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原副中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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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貴斌(1968年12月19日-2018年4月30日),出生於京山縣石龍鎮張灣村,1994年參警,從警24年就在基層交警隊幹了18年,湖北省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原副中隊長。

2018年4月30日晚,在肇事車輛處置過程中為保護民眾不幸英勇犧牲,享年50歲。 2018年12月,因轎車沖向人群 民警犧牲前推開民眾事跡,入選“中國好人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貴斌
  • 出生地:京山縣石龍鎮張灣村 
  • 出生日期:1968年12月19日
  • 逝世日期:2018年4月30日
  • 職業:湖北省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原副中隊長 
人物生平,人物事跡,人物榮譽,

人物生平

1987年11月至1990年10月入伍服役,期間於198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10月轉業回鄉,1994年11月參加公安工作。從警24年,一直工作在最基層的交通管理工作崗位上,每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2000起以上,堅決做到執法“零容忍”,糾違“零投訴”。
2011年6月,劉貴斌調入任務繁重的京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新市交警中隊任副中隊長。
2018年4月30日晚,“五一”長假來臨之際,劉貴斌作為一名資深老交警,深知“民眾過節,公安過關”系職責所在,節日期間的道路交通管理壓力遠超平時,他主動請纓要求繼續值班,截止4月30日已經連續在崗工作8天。當晚接到危險駕駛警情後,劉貴斌第一時間帶領隊員火速趕赴現場,攔截肇事車輛,緊急疏散民眾,管制交通,全力阻止肇事司機沖向人群密集區,避免了更大程度的傷亡,劉貴斌卻因公不幸英勇犧牲。
2018年5月2日上午10時,犧牲民警劉貴斌遺體告別儀式在京山縣殯儀館隆重舉行。

人物事跡

2015年6月的一天,在京山縣新市鎮玉豐十字路口執勤崗亭執勤時,劉貴斌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沒有懸掛號牌,當即上前攔截。他檢查發現該車竟然沒有購買任何保險,但司機以認識某領導為由,態度蠻橫,極不配合。劉貴斌堅決查扣車輛,並對司機提出口頭警告。後來,司機托人找到了劉貴斌妻子,希望能說說情。“他違法了,就要承擔責任。”面對妻子,劉貴斌仍然堅守原則。這名司機後來又多次托朋友找關係欲與劉貴斌接觸,均遭到拒絕。最終,這名司機依法依規接受了處罰。
2017年8月,劉貴斌開車帶妻子到武漢看病。途經武漢市武昌白沙洲大橋橋頭時,他發現兩名青年正在停車互相指責,起因是一起並不大的剮擦交通事故。眼瞅著雙方要大動干戈,劉貴斌準備下車勸阻。妻子趕緊拉住他,要他不要管“閒”事。劉貴斌還是下了車,向兩名青年亮明了警察身份,勸說兩人冷靜下來依法處理。
2018年4月30日晚,京山縣新市鎮城中路,一輛小轎車在馬路上不停鳴笛,往返高速行駛,危及民眾安全。警情傳到京山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劉貴斌帶隊試圖將車輛攔停,但是肇事車輛毫不理會,形勢緊急。輔警吳龍勝回憶,當時街道兩邊都是圍觀民眾,疏散壓力較大,肇事車輛有兩三次沖向吳龍勝所在的區域,他和劉貴斌相隔不遠,一次次將民眾向安全地帶勸導,躲避險情。劉貴斌在現場奮力疏散著人群,反覆呼喊,“這裡很危險,請大家儘快離開!”肇事車輛最後一次猛的加速沖向黎義華所在的人群中。黎義華來不及回神,身子便被一股力道猛然推開,直跌到五米開外的路邊。一聲撞擊的巨響,肇事車輛撞擊路邊車輛後停下。車輛停下後,警方迅速將駕車犯罪嫌疑人控制。劉貴斌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最終搶救無效,不幸英勇犧牲。此次事件除民警劉貴斌為保護民眾安全英勇犧牲,另造成4名民眾受傷,其中一名民眾經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8年5月6日以來,中央電視台、人民公安報等媒體突出報導壯烈犧牲的交警劉貴斌的事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2019年1月,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京山市“4.30”駕車撞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唐某(男,28歲,京山市新市鎮人)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人物榮譽

2018年12月,入選“中國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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