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中的法律”與“作為文學的法律”的關係》,《法制與社會發展》2017年第6期,第75-89頁。
《契約司法:一種可能的基層司法審判制度塑造》,《法學家》2016年第3期,第1-15頁。(《社會科學文摘》2016年第9期,第75-77頁,轉載5000字)
《司法方法中的推理、管理、修辭與司法公正——以“要件審判九步法”為樣本》,《法學》2015年第4期,第138-150頁。
《多元法條主義》,《法制與社會發展》2015年第1期,第124-140頁。(全文轉載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5年第4期,第3-19頁)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可能”的運行邏輯:法律與文學》,《清華法學》2014年第4期,第82-102頁;
《如何看待普通人‘旁觀式’法律態度——卡夫卡法制文學的“歷史主義”提示》,《清華法學》2013年第2期,第5-23頁;
《判決書“附帶”:以中國基層司法‘法官後語’實踐為主線》,《中國法學》2013年第1期;第144-159頁;
《中國早期左翼法學的遺產——新型法條主義如何可能》,《中外法學》2011年第3期,第592-608頁;
《司法日常話語的“文學化”——源自中國基層司法經驗》,《中外法學》2010年第2期,第165-181頁;
《“冤案”與司法活動——從卡夫卡《審判》看》,《法制與社會發展》2010年第1期,第26-38頁;
《司法決疑與“故事文學”利用——以〈威尼斯商人〉為樣本》,《清華法學》,2008年第3期,第14-31頁;
《歷史比較的某些問題——關於近現代中西法律理論》,《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年第3期,第3-15頁;
《“法律”字詞的使用是怎樣實踐的?——在“康熙世界”和“孟德斯鳩世界”之間》,《清華法學》,2007年第3期,第5-27頁;
《“法律”字詞的使用、翻譯的話語實踐——集中於19世紀初期在中國的西方傳教士》,《北方法學》,2007年第3期,第14-30頁;
《怎樣看待中國法學的“法條主義”》,《現代法學》,2007年第2期,第54-57頁;
《走向什麼司法模型——“宋魚水經驗”的理論分析》,《法律和社會科學》(第二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50-102頁;
《“法律”概念是怎樣被使用的——在中西近現代話語交流中比較考察》,《政法論壇》2006年第3期,第39-52頁;
《民國時期的“法學權威”——一個知識社會學的微觀分析》,《比較法研究》2006年第1期,第20-35頁;
《民國時期法學的“全球意義”——以三種法理知識生產為中心》,《法學》2006年第1期,第35-52頁;
《近現代法律概念的語境分析——以奧斯丁和丘漢平為比較視點》,《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1期,第119-134頁;
《法律為何簡約,何為簡約——愛波斯坦的〈簡約法律的力量〉》,《環球法律評論》2005年第2期,第243-251頁;
《中國法學期刊與法學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2005年第1期,第16-17頁;
《司法中的法律論證資源辨析:在“充分”上追問——基於一份終審裁定書》,《法制與社會發展》2005年第1期,第103-128頁。
《西方法學理論的“中國表達”》,《政法論壇》2005年第1期,第35-48頁;
《重新理解法律移植——從“歷史”到“當下”》,《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5期,第24-36頁;
“Historicist Approach to Legal Transplantation and Social Consensus Building”.Social Sciences in China,vol.3,2004, pp.152-159.
《法學“科學主義”的困境——法學知識如何成為法律實踐的組成部分》,《法學研究》2004年第3期,第27-38頁;
《村學鄉學——一種鄉村制度的話語構建》,《天涯》2002年第6期,第44-48頁;
《現代性觀念與現代法治》,《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年第3期,第3-15頁;
《走進現實的法律生活——評〈送法下鄉〉》,《中國社會科學》2002年第3期,第114-123頁;
《重讀奧斯丁的〈法理學的範圍〉》,《環球法律評論》2002年第1期,第122-127頁;
《西方法學中的“解構”運動》,《中外法學》2001年第5期,530-553頁;
《“法律審判”背後的譜系》,《天涯》2001年第5期,第174-179頁;
《法律科學?》,《天涯》2000年第4期,第27-31頁;
《新書簡評:〈中國法律教育之路〉》,《中外法學》2000年第2期,第252-254頁;
《法理學的基本使命與作用》,《法學》2000年第2期,第4-6頁;
《中國“法”概念理論與現代法治觀念的關係》,《清華法治論衡》第一輯,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60-86頁;
《憲法修改與憲法解釋的有益平衡》,《法學研究》1999年第5期,第158-159頁;
《法治·分權·法律現代性的困惑》,《比較法研究》1999年第2期,第292-297頁;
《法律解釋·法律民主》,《天涯》1999年第4期,第37-41頁;
《解讀本土法律文化——評蘇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二十一世紀》(香港)1999年第2期,第72-74頁;
《美國人手裡的牛津大學法理學教鞭——德沃金的法理學革命》,《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3期,第331-335頁;
《法律解釋中的“大眾話語”與“精英話語”——法律現代性引出的一個問題》,《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1期,第31-47頁;
《梳理法律的核心要素》,《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一),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
《德沃金的“理論爭論”說》,《外國法譯評》1997年第3期,第22-31頁;
《解讀“法律爭議”——德沃金法理學的一個視角》,《中山大學學報》(增刊)1997年第1期,第116-121頁;
《法律的不確定性——美國現實主義法學述評》,《中山大學學報》(增刊)1996年,第198-202頁;
《哈特法律概念理論的模式建構及其歷史定位》,《比較法研究》1996年第4期,第337-350頁;
《哈特司法理論評析》,《學術研究》1996年第2期,第33-36頁;
《“法不禁止便自由”的重新審視》,《法律科學》1995年第5期,第8-12頁;
《法律“強制力”觀念的弱化——當代西方法理學的本體論變革》,《外國法譯評》1995年第3期,第17-27頁;
《產權在交易中的促進作用——經濟分析法學關注的一個焦點》,《中山大學學報》1995年第3期,第39-44頁;
《疑難案件中法律適用的理論與實踐》,《比較法研究》1994年第3期,第307-317頁;
《論身份性法律規範》,《學術研究》1993年第5期,第68-73頁;
《略論法律適用中的疑難案件》,《中山大學學報》1993年第3期,第61-65頁;
《阿爾諾的法律確證理論》,《外國法譯評》1993年第3期
《描述性的法律概念和解釋性的法律概念——哈特和德沃金的法律概念理論之爭》,《中外法學》1992年第3期,第17-23頁;
《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和我國司法解釋方法比較》,《比較法研究》1989年第2期,第37-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