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平(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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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1906~1995),字德寬,號公量,廣東陽山縣鳳埠鎮鳳山村人。民國時期曾任廣東省臨時參議員兼駐會委員、禁菸委員、省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訓導處處長、省參議會參議員兼駐會委員。在台灣曾任立法院任立法委員、法院財經委員會召集人、台北市廣東同鄉會十層大廈會址理事長。

基本介紹

  • 本名:劉平
  • 字號:德寬公量
  • 所處時代:民國
  • 出生時間:1906
  • 去世時間:1995
劉平(1906~1995),字德寬,號公量,廣東陽山縣鳳埠鎮鳳山村人。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1月出生。幼入私塾讀書。15歲入連縣教會民 望國小,民國4年(1915),南下廣州,入國立中山大學附中讀國中,兩年後,赴上海,入私立持志大學附中高中讀書。民國19年(1930),考入上海國 立暨南大學。一年後,轉讀中央大學法律系。民國23年(1943),大學畢業後參加司法官考試工,名列前茅。派任廣東省興寧地方法院檢察官。民國24年 (1935)6月,任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胡漢民的隨從秘書,隨胡漢民考察德、法、意、瑞士、荷蘭和埃及等國。民國25年(1936)4月後,歷任新 會、廣州地方法院推事、廣東省高等法院推事。其間,執法公正廉明,護善懲惡,對作奸犯科、恃勢凌人之徒,依法嚴辦,深受民眾敬重。
民國28年(1939),由廣東省政府推薦,受聘為廣東省臨時參議員兼駐會委員。任內能洞察民情,為民喉舌。如對興修水利、普及教育、減輕稅賦、力倡 培植民力,紓解民困、整頓兵役及其他建設,獻議甚多。由於對省政頗多建樹,故受省政府主席李漢魂賞識器重,贊為傑出參議員。民國29年(1940),選派 為廣東省興寧縣縣長。時值抗日戰爭艱苦階段,物資缺乏。凡徵集兵糧、搶救戰略物資、維護公路交通、整頓社會治安及禁菸禁賭、懲治腐敗,均親自著力督導,對 穩定後方、支持前線,卓有成績。
民國31年(1942),調廣東省政府工作,先後任廣東省禁菸委員、省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訓導處處長。其間,興利除弊,力倡禁菸禁賭;悉力訓練充實省內各級地方基層幹部。
民國34年(1945),在家鄉陽山創辦《北江日報》,自己出資,自任社長,親撰發刊詞,致力宣傳抗戰大計,號召軍民團結,堅持搞抗戰,以“偉大果敢之動作,早日完成民族解放戰爭”。激勵後方軍民戰鬥意志。
民國35年(1946)4月,當選為廣東省參議會參議員兼駐會委員。民國37年(1948)5月,在參加廣東省第四選區選舉中,以最高票數當選為民國政府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到南京任職。
1950年,從香港去台灣,繼續在立法院任立法委員,多次連任法院財經委員會召集人。
1974年,積極參與籌建台北市廣東同鄉會十層大廈會址,當選為理事長,後又被聘為鼎康證券公司董事長,連任兩屆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創辦 台灣證券市場發展基金會,當選首屆董事長,經手籌購台北市仰德大廈第九樓為基金會會址。對積集生產建設基金,發展台灣經濟和金融事業,健全證券市場,團結 在台粵籍人士,頗具勳勞。
劉平渴望祖國早日實現和平統一,其致親屬信中謂“並望早日和平統一,民眾安和樂利,同享太平之福。”比較客觀評價世界經濟形勢,在家書中稱“世界經濟 情形,均走下坡,二年內想必更進壞。唯有大陸經濟日趨繁榮。”祖國改革開放後,劉平鼓勵其在台經商的孫子劉世法、劉世輔回內地投資,參與大陸經濟建設,先 後在深圳寶安區的新鄉、布吉及肇慶、東莞等地投資辦廠,其中在東莞清溪鎮開辦的“利得威(清溪)電子廠”,專產音響、音像等家電產品外銷,廠房占地面積 10餘萬平方米,職工3000~4000人。1995年1月17日 ,劉平病逝於台灣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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