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哲(明朝中期官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9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哲,字公望,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人,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劉哲
  • 字:公望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人物生平,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劉哲在景泰四年(1453年)考中舉人,後來擔任滁州學正。他上奏請求朝廷專門下達詔令,讓憲臣來監督和管理教育事務,朝廷採納了他的建議。後來,劉哲被提升為鄭府的長史。鄭王想要廢除嫡長子而改立庶子為繼承人,開始時用利益來引誘劉哲,接著又用災禍來恐嚇他。但劉哲堅決地說:“我的生命可以犧牲,但人倫之道絕不能被擾亂。”於是,他秘密地上書給朝廷,報告了鄭王的這一行為。朝廷派遣官員前來調查,結果與劉哲的奏報相符。由於劉哲的堅持和正直,朝廷決定將他調任為遼府的長史。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