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和(原瀋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劉和(原瀋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劉和,男,漢族,1948年4月出生,1969年參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學學歷,原瀋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和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48年4月
  • 職業:原瀋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民辦教師、公辦教師,1978年到1981年在東陵公安分局、孤家子派出所民警。瀋陽市東陵區秘書、瀋陽市東陵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常務區長、瀋陽市東陵區區委書記。在2003年7月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被任命為瀋陽市公安局局長(副市級待遇)。
2004年10月2日被提名為瀋陽市副市長。原瀋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瀋陽市公安局長劉和,因為涉嫌貪腐和包養情婦,已經被中紀委雙規(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一名曾經主政過瀋陽的遼寧省政府高層,目前也正協助調查。
瀋陽是東北第一城市,市政府值班室一名常姓官員18日證實,“劉和三、四個月前已經被雙規了,正在接受審查,主要涉嫌經濟問題”,瀋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長史超也因為涉案被雙規。這名官員稱,劉和已經不是副市長了。
劉和最後一次公開亮相,是今年年初以市領導身分出席瀋陽的人大和政協會議。
六十歲的劉和,曾任瀋陽市東陵區區長、區委書記,2003年出任瀋陽市公安局局長,翌年擔任副市長兼公安局長。
據悉,長期擔任瀋陽市長、市委書記的陳政高對他頗為欣賞,陳政高現任遼寧省長。

人物事件

訊息透露,劉和主政東陵區期間,涉嫌在很多工程受賄,導致東陵區大量基礎設施重複建設,浪費大量資源。
擔任瀋陽市公安局長期間,與副局長長史超一起,大肆收受賄賂,賣官鬻爵;出任副市長之後,更隨意賤賣國有土地,從中斂財;除了涉嫌貪污受賄,劉和生活作風腐敗,還包養情婦,甚至育私生子。
據悉,劉和被中紀委雙規之後,已經招供出一批高官,導致官場人心惶惶,有人甚至擔憂“慕馬大案”重演。九年前,原瀋陽市長慕綏新、常務副市長馬向東落馬,導致遼寧政壇變色,省長張國光也因此被拘。
瀋陽原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劉和因受賄獲刑20年
遼寧省瀋陽市原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劉和,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瀋陽日報》2010年12月25日的訊息指,劉和同時還存在徇私枉法、收受禮金等嚴重違紀問題。
經中共遼寧省委批准,免去劉和中共瀋陽市委委員職務,並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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