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界委員會,英國按照《蒙巴頓方案》設立的劃分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邊界的委員會。主要解決孟加拉和旁遮普兩省分割和劃界問題。1947年6月成立兩個劃界委員會。各由5名成員(法官)組成。其中1名主席4名代表。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各派2名代表,英國法官西里爾·拉德克利夫(Cyril Radcliffe)爵士(後受封勳爵)任兩委會共同主席。參加孟加拉劃界委員會成員是:國大黨代表比斯瓦斯(C·C·Biswas)和穆克吉(B·K·Mukherji);穆盟代表阿克拉姆(Abu Saleh MahomedAkram)和拉赫曼(S·A·Rahman)。參加旁遮普劃界委員會成員為:國大黨代表馬哈詹(Mehr ChandMahajan)、辛格(Teja Singh);穆盟代表穆罕默德(Din Mahommed)和穆尼爾(Muhammed Munir)。在劃分過程中,雙方曾發生爭執,最後由主席拉德克里夫作出裁決。劃歸印度的是西孟加拉(占孟加拉36%地區和35%人口),劃歸巴基斯坦的是東盂加拉(有42%非穆斯林人口,今孟加拉國)。東旁遮普(占38%地區,45%人口)歸印度;西旁遮普(占62%地區,55%人口)歸巴基斯坦。由於拉德克里夫未能秉公行事,結果印巴雙方均不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