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性測驗

創造性測驗(creativity tests)是指依據產品或工作反映的因素、過程或結果測量創新能力的測驗。由於對創造性還缺乏一個嚴格的科學定義,因而測驗創造性有不同的重點,使用不同的參照標準。即分別把重點放在創造過程、創造者或創造的產品上。如把重點放在創造過程上,它所測驗的是某種因素,如發散思維、急驟聯想、直覺、想像力,或者是若干種因素的綜合,如獨創性、新穎性、適當性和價值的綜合效能。如把重點放在個人身上,則產品的新奇性就是創造者本人所具創造性的產物。如使用文化參照標準,產品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必須是新奇的、有用的,才具有創造性。

創造性測驗一般分為三類:個性測驗、傳記調查表和行為測量。創造性量表來源於個性調查表。高夫的《修飾詞檢查單創造性個性量表》,用 3000 個修飾詞組成一個自我報告“修飾詞檢查單”。然後再確定一個有 30 個修飾詞的子量表。其中 18 個詞與創造性有正相關,12 個詞有負相關,可把有較高創造性的人與較低創造性的人區別開來。托蘭斯制定的名為《你是哪一種人》的測驗,是由被試選擇形容詞來描述自己。高創造性者把自己描繪成利他主義但又不殷勤,好奇但又不自信,自主而又不順從。傳記調查表起初是通過測試美國國家宇航局的科學家和工程師而制定的。表中調查的項目包括兒童期興趣、創造經驗和業餘愛好。謝弗爾設計的調查表,包括 165 個項目,分為五類:家族史、教育史、閒暇活動、身體特點和廣泛的興趣。行為測量著重個人經由思考而表現於外的行為,這種行為代表個人的創造能力。行為測量主要有三種:(1)南加利福尼亞大學對發散思維的測量;(2)托蘭斯的創造思維測驗;(3)芝加哥創造力測驗,由格澤爾斯和傑克遜編制。參見“發散思維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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