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羞辱

制度性羞辱

制度性羞辱是指的是一些企業或公司制定的一些有違背人的意願或有辱人格的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來維護企業利益的現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度性羞辱
  • 措施建議:明白制度性羞辱產生的邏輯
  • 概述:讓員工每天鑽1米高“小門”進出
  • 含義:公司制定的一些有違背人的意願
基本定義,鑽洞現象,現象剖析,措施建議,

基本定義

制度性羞辱,讓百餘員工每天鑽1米高“小門”進出,從一定程度上說這種尊嚴的剝奪和喪失,比肉體受到的傷害更為嚴重,更為讓人難以承受,鑽洞現象的發生是一種典型的制度性羞辱,人的尊嚴蕩然無存,帶給個體的僅僅是生存的滿足和情感的屈辱。

鑽洞現象

山東青島一市民反映,自2011年9月起她供職的公司讓百餘名員工每天鑽1米高的“小門”進出,由於她懷孕六個多月,所以鑽了幾天后自行決定每天走正門,結果於2011年10月份就因“偷竊未遂”被辭退。
這是不把我們當人看,讓我們像狗一樣天天鑽小洞進出,嚴重侵犯了我們的人權,律師表示不管這道小門是不是為了安檢,每次經過都要“鞠躬”很不人道,從一定程度上說是侵犯了人權。因為正常人身高一般都在1.5米以上,公司設定這么矮的門確實讓人費解。

現象剖析

讓百餘員工每天鑽1米高“小門”進出,或是當下工廠強勢和員工弱勢的一個縮影。從一定程度上說,這種尊嚴的剝奪和喪失,比肉體受到的傷害更為嚴重,更為讓人難以承受,鑽洞”是一種典型的制度性羞辱。長期以來,不少人認為,對於個人來說,物質傷害遠遠比精神傷害重要。在這種邏輯下,我們看到的事實是,如果你想改變生活,那么你付出精神傷害的代價也是合理的。在這種邏輯之中人的尊嚴蕩然無存,帶給個體的僅僅是生存的滿足和情感的屈辱。讓百餘員工每天鑽1米高“小門”進出,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
強迫員工鑽洞的做法,恰恰證明了員工的權利弱勢和尊嚴的後退,因為這種尊嚴的剝奪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剝奪對方“人之為人”的資格而進行的。這是企業和員工關係危機、社會經濟發展不健康危機、企業社會責任失落危機的反映。並且要認識到,不管哪種原因,外部強迫也好,主觀自願也好,都對勞動者的權利造成侵害。

措施建議

長期以來不少人認為,對於個人來說物質傷害遠遠比精神傷害重要,因為生存是第一位的。在這種邏輯下我們看到的事實是,如果你想改變生活,如果你想維持起碼的生存條件,那么你付出精神傷害的代價也是合理的,如果你拒絕這種代價,那么你就沒有改變生活的權利。
如果一個社會長期生活在羞辱人的制度下,失去人性價值的把持,而代之以金錢的價值,金錢本身就會成為一種新的羞辱力量。只有明白制度性羞辱產生的邏輯,才能避免弱者再次遭遇制度性羞辱。換句話說只有明白了任何人的生存都不能以尊嚴的喪失為代價,或者說不能用尊嚴的喪失來作為維持生存的條件,才能避免制度性羞辱的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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