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銷服務貿易

分銷服務貿易屬於服務貿易的一種,由於國際上尚無對服務貿易概念達成共識,我們就以《美國和加拿大自由貿易協定》(FTA)對服務貿易的定義為主。《美國和加拿大自由貿易協定》是世界上第一個在國家間貿易協定上正式定義服務貿易的法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銷服務貿易
  • 外文名:無
  • 類別:服務貿易的一種
  • 法律檔案:美國和加拿大自由貿易協定
服務貿易是指由或代表其他締約方的一個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一締約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項服務。這裡"指定的一項服務"包括:生產、分銷、銷售、行銷及傳遞一項所指定的服務及其進行的採購活動;迸人或使用國內的分銷系統;以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並非一項投資)形式為分銷、行銷、傳遞或促進一項指定的服務;遵照投資規定,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投資,及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相關活動。這裡提供服務的"相關活動"包括:公司、分公司、代埋機構、代表處和其他商業經營機構的組織、管理、保養和轉讓活動;各類財產的接受、使用、保護及轉讓,以及資金的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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