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林鵙鶲

冠林鵙鶲

冠林鵙鶲(英文:Crested Pitohui 音:jú wēng )是一種鳴禽,屬雀形目。體長約30厘米,雖然不像古書中的鴆一樣大如禿鷲,但它確確實實是黑身赤目,一身黑羽。頭上有羽冠,腹部和背部呈鮮明的橙色。因為它的身上散發著一股酸臭的難聞氣味,當地人厭惡地把它叫做“垃圾鳥”。在它的皮膚和一身漂亮的羽毛中,有一種類似於箭毒蛙的劇毒毒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冠林鵙鶲
  • 外文名:Crested Pitohui
  • 類型:鳴禽
  • :雀形目
  • 體長:約30厘米
  • 出沒地:江南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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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冠林鵙鶲
傳說中有一種神秘的鳥,出沒於人口稠密、風化奢靡的江南一帶,由於雙宿雙棲,當地人稱它為“同力鳥”,雌性叫“陰諧”,雄性叫“運日”。陰諧一叫,陰雨連綿;運日長鳴,大旱不止,均預示了死亡的來臨。
這種鳥黑身赤目,體大如鷲,羽毛青黑色,專門捕食蠍子、蜈蚣之類的毒蛇毒蟲,日久天長本身也就有了毒。鴆鳥毒性之大,宛如硫酸的生物載體,所到之處草木枯死,石頭崩裂。如果把鴆的羽毛在酒水之類的飲料中攪拌,就可以製造出殺人的毒藥,不但無色無味,而且比正常的酒水更加清亮透明,而且酒香撲鼻,勾人飲欲。但是只要沾上嘴唇,毒藥會自動入腹,發作極快,將人全身鮮血化盡、腦裂而死。即使有解藥也來不及施用。據說西漢末年,外戚王莽就是用鴆酒毒死漢平帝篡“漢”為“新”的。在我國豐富的語言文化中,有一個成語叫作“飲鴆止渴”。用以形容只圖眼前不求長遠的短見。
《左傳》、《史記》、《漢書》中均有鴆的記載。屈原作品裡也出現了鴆鳥,《離騷》中有“吾令鴆為媒兮,鴆告余以不好;雄鴆之鳴逝兮,余猶惡其佻巧”的詩句。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說,鴆鳥在山溪中飲水洗浴,河流裡面也就有了毒,飲水的人畜立刻倒地而亡,只有犀牛在河裡洗它的犄角之後才可以解毒。
自然界裡,腔腸動物、軟體動物、節肢動物、脊椎動物中都有有毒的種類。昆蟲中有黃蜂;節肢動物中有蠍子、蜈蚣、蜘蛛;魚類中有河豚、石於、蓑鮋;兩棲動物中有箭毒蛙、蟾蜍;爬行動物中的蛇更是家喻戶曉;甚至哺乳動物中的鼩鼱也有毒牙。那么在千奇百怪的動物世界中有沒有有毒的鳥呢?長久以來雖然傳說世界上有有毒的鳥,但是一直沒有得到科學的證實。直到1992年才證實了世界上確有有毒鳥類的存在。

發現

冠林鵙鶲
美國芝加哥大學的鳥類學家在大洋洲巴布紐幾內亞發現的冠林鵙鶲(Pitohui cristatus),就是一種帶有劇毒的鳥。在它的皮膚和一身漂亮的羽毛中,竟有一種類似於箭毒蛙的劇毒毒素。由於這類鳥生活隱秘而且不易接近,所以科學家對它們的生活習性知之甚少。

冠林鵙鶲 - 帶有劇毒

冠林鵙鶲
冠林鵙鶲
大自然中存在著嚴酷的生存競爭,各種動物常常不是吃掉別的動物,就是被別的動物吃掉。冠林鵙鶲的身體不但有毒,還有難聞的氣味,的確是一種避免敵害保全自己的好辦法。
科學家的實驗表明,這種毒素的化學成分類似膽固醇和類固醇激素,能中斷動物的神經細胞和肌肉細胞之間的信號。控制中樞神經痙攣、麻木,最後導致呼吸麻痹而死亡。科學家從它身上提取了10毫克毒素給一隻老鼠服下,結果僅僅過了20分鐘這隻老鼠就一命嗚呼了。目前科學家還不知道冠林鵙鶲身上的毒素是由鳥體自身合成的,還是從攝取的食物中積累起來的。

冠林鵙鶲 - 帶毒的鳥

與冠林鵙鶲同屬的黑頭林鵙鶲(Black-headed Pitohui Pitohui dichrous)、銹色林鵙鶲(Rusty Pitohui Pitohui ferrugineus)、斑胸林鵙鶲(Mottle-breasted Pitohui Pitohui incertus)、易變林鵙鶲(Variable Pitohui Pitohui kirhocephalus)、黑林鵙鶲(Black Pitohui Pitohui nigrescens)、帛琉林鵙鶲(Palau Pitohui Pitohui tenebrosus )都是或多或少帶點毒的鳥。

冠林鵙鶲 - 鴆酒

不過在中國古代的典籍中,古人常常忽視了大自然賦予鴆鳥這一特性的好生之德,而用它來殺生害命。
鴆酒不是可以隨意配置的,需要技術精湛的醫士出面,這就分化出一個陰鷙的職業,叫“鴆者”。這些製造毒藥的天才在犀牛角的“保護”下,顫顫巍巍地接近毒羽,稍有不慎就會玩火自焚。
《南唐書·申漸高傳》中說:南唐皇帝李升顧慮大臣周本威望太高,難以控制,想殺掉他。有一次李升倒了一杯鴆酒賜給周本。周本察覺了皇上的意圖,分出一半酒說奉給皇上以表明君臣一心。李升當即色變,不知如何是好。這時,為帝王演戲奏樂的優人申漸高見此情景走了上來,接過周本的酒說:“請皇上把它賜給我吧”。說畢一飲而盡,將杯揣在懷中走了。李升立即暗地遣人帶著解藥去給申漸高,未等藥到,申漸高已經腦裂而死。
由於鴆毒的殘酷性實在太過彰顯,仁者一直反對使用這種奇毒。
戰國時,楚國的駙馬共出使巴國,途中見到一人挑著一擔下了鴆毒的酒正欲謀財害命。駙馬共請求買下毒酒,但所帶的錢不夠,最後把自己的馬車也一併給了對方。東西到手,他立即把鴆酒倒入江里。這個故事被作為善良仁慈的例子廣為流傳。
在晉代,政府下令嚴禁鴆毒,不準百姓攜帶鴆鳥過江北上。大富豪石崇任南中郎將、荊州刺史時,曾經捕獲了一隻鴆鳥雛,交給後軍將軍王愷養護,司隸校尉傅詆立即向朝廷告發了此事,朝廷下詔寬宥了石崇(可能是這個大富豪行賄了),但命令立即把鴆鳥當眾燒死。東晉昇平二年(358年),大臣王饒竟然公然向朝廷進獻鴆鳥,晉穆帝司馬聃大怒,下令把王饒鞭打二百,並把鴆鳥當中燒死在京城的十字路口示眾。宋代之後鴆毒並沒有被拋棄,直到明清兩代仍然有人使用。
一方面,在仁君賢臣的圍攻之下鴆鳥自然是越殺越少;另一方面,心如蛇蠍的統治者則大力弘揚毒文化,最後這種奇特的鳥類淹沒在了歷史的滾滾長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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