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選舉

公開選舉是“秘密選舉”的對稱。又稱“公開投票”。形式有四種:(1)歡呼投票,選舉工作人員向選民提出候選人名單時,選民報以歡呼;表示贊成;(2)唱名投票,由選民大聲說出被選舉人姓名;(3)舉手投票,由選民舉手表示投誰的票,中國1953年《選舉法》曾規定實行此制,後被1979年《選舉法》廢除;(4)雙記名投票,把被選舉人和選舉人的姓名都寫在選票上。

選舉人投票時向他人公開的選舉方式。最早為資本主義國家採用,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初期也曾採用過這種方式。公開選舉常使選民懷有顧慮,不利於充分表達選民的意願,現在世界各國一般都採用秘密選舉。中國1979年選舉法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一律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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