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賣處

公賣處作為一個機構名稱出現,至少可以追嗍到民國政府的各級軍政單位,負責掌管錢物交易的行政部門。後紅軍在蘇區也成立了公賣處,應當是沿襲了民國政府的做法並創造性的發行貨幣(代金券)。

“公賣處” 三字來源於毛澤東在1928年初頒布的“三大紀律、六項注意”中的“買賣公平”。1928年5月,紅四軍茨坪設立了我軍第一個紅色貿易部門——新(永新)遂 (遂川)邊陲特別區工農兵政府公賣處(又稱“茨坪公賣處)。此後,還相繼設立了大井、小井、下莊、白銀湖等4個鄉工農兵政府公賣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賣處
  • 外文名:Public selling office
目的,分類,意義,貨物來源,

目的

在當時特殊的歷史時期,興辦公賣處主要為了抑止不法奸商的中間盤剝和克服敵人嚴密經濟封鎖帶來的生活困難。國民黨為了達到困死、餓死紅軍的目的,成立了專門封鎖機關,在靠近蘇區的縣設管理所,各交通要隘設管理分所,縣區各大小道路或河流設檢查卡,並提出了“兩封鎖”、“三限制”,即封鎖交通、封鎖物資,限制購買、限制囤積、限制運輸。

分類

井岡山鬥爭時期的公賣處,從所有制性質上分為兩種經濟形式。一種是區級以上公賣處,如茨坪公賣處是永新、遂川特別區工農兵政府,用打土豪籌得的一部分款子以及戰爭繳獲敵軍的物資辦起來的。這種公賣處屬於公營經濟性質的公營商業,由區政府直接領導,資金由區政府撥給。另一種是縣鄉以下公賣處,如大井鄉等地的鄉公賣處,資金是由民眾自願集股的,公賣處用民眾湊的股金,通過各種渠道到白區去購買貨物,然後平價賣給民眾,到年終按股分紅,做到了“公平買賣不相欺”。這種公賣處屬於集體經濟性質的合作社商業。區、鄉公賣處之間沒有隸屬關係,公營和集股兩種形式並存,各司其職,相得益彰。

意義

在當年物資極度缺乏的情況下,邊界黨和工農兵政府開辦公賣處在打破敵人經濟封鎖,解決軍民的生產生活之需,搞活紅色區域的經濟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作用。1929年1月,紅四軍主力進軍贛南、閩西,開闢新的革命根據地後,公賣處這種商業形式不復存在,改為開辦公營商業和商業公司。

貨物來源

公賣處的貨物來源主要有6種渠道:一是紅軍從戰場上繳獲的戰利品,或利用紅軍外出作戰的機會,跟隨紅軍到攻下的縣城、圩鎮採購;二是沒收地主豪坤的財產,拍賣後作為政府在公賣處的投資;三是白區的地下黨組織,通過赤白貿易線轉送到根據地來;四是收購小商販擔送進山來的貨物;五是發動民眾到白區去秘密採購;六是從根據地內收購各種土特產品,自己動手採集加工。經過邊界黨和人民民眾的不懈努力,極大地豐富了公賣處的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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