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機構業務範圍

公證機構業務範圍,又稱為公證機構主管,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據法律規定,所能夠辦理的公證事項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公證機構的業務範圍所解央的是公證機構可以對哪些事項進行公證的問題,它是我國公證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證機構的業務範圍所解央的是公證機構可以對哪些事項進行公證的問題,它是我國公證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確定公證機構的業務範圍,有利於公證機構積極開展公證業務,有利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及時對應予公證的事項申請公證,使其合法權益及時得到保護。根據《公證法》第2 條的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