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斷

公斷

公斷,指由非當事人居中裁斷;秉公裁斷。

仲裁又稱公斷。根據百科全書法學卷對仲裁的定義是:“仲裁是指爭議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定,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者作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執行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斷
  • 詞目:公斷
  • 拼音:gong duan
  • 注音:ㄨㄙ ㄉㄨㄢˋ
基本信息,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基本信息

詞目:公斷
拼音:gong duan
注音:ㄍㄨㄙ ㄉㄨㄢˋ

基本解釋

1. [arbitration]秉公判斷。
2. 官府判決。
(以私商為第一步,公斷為第二步)。
3. 由非當事人仲裁。
根據幾方面報告進行公斷。
4.[umpirage] 由第三者進行裁決的行為或實例。
被聯盟中溫和的公斷結合在一起。

引證解釋

1. 秉公判斷。
鄭觀應 《盛世危言·日報》:“如有無端詆毀、勒詐財賄,祗準其稟明上司委員公斷,以存 三代 之公。” 張天翼 《脊背與奶子》:“ 祥大嫂子 在數說著 任三嫂 的罪狀。她用了很多重複的句子,一直說到 任三嫂 抓回來。她要請族人當了祖宗的面公斷。”
2. 官府判決。
老殘遊記》第十四回:“贖身一事又分兩層:以私商為第一步,公斷為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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