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職人員

公安文職人員

公安文職人員也簡稱為公安文職,公安文職人員是指在公安機關文職崗位上工作,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的非公安民警類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文職人員
  • 簡稱:公安文職
  • 人員性質:非人民警察、非公務員
  • 工作單位:公安機關
  • 工作崗位:非執法崗位
  • 工資待遇:事業單位待遇、勞動契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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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公安文職人員是指在公安機關文職崗位上工作,負責公安機關日常事務、檔案起草等責職的公安機關的非公安民警類、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的人員。

從事工作

公安文職的工作一般是公安文秘工作與公安內勤工作的統一與組合,也就是說公安文職既負責公安文秘的工作,也負責公安內勤的工作,大多數公安文職人員在派出所負責內勤相關工作,也有的公安文職人員在公安機關各機關、業務大隊等單位從事各單位內勤工作或從事單位非執法崗位工作,不具有對公眾直接行使公安執法權力和對執法民警行使指揮、管理、監督職能。

工作性質

公安文職人員在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開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身份,不具有對公眾直接行使公安執法權力和對執法民警行使指揮、管理、監督職能,不享受民警的有關待遇,一般不參加警務培訓,不發給警服和警用裝備,也有特殊(除外)的,例如:重慶市有的縣區的公安文職人員參加警務培訓,發給警服和警用裝備,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區分。

工資待遇

公安文職人員有派遣制勞務契約和地方事業單位編制的用人方式,事業編待遇較好。派遣制公安文職人員與人事代理機構簽訂勞動契約,接受派遣到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也可與相關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契約,作為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的員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地方事業單位編制如公安局文職人員管理中心、公安文職人員派遣服務中心、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需要參與事業單位招考錄用,屬於財政核撥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管理;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關待遇,一般不參加警務培訓,不發給警服和警用裝備,也有特殊(除外)的,例如:重慶市有的縣區的公安文職人員參加警務培訓,發給警服和警用裝備,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區分。

工作特點

  1. 報表多2.材料多3.日常事務多簡稱“三多”

工作要求

1.準時2.及時3.腦勤4.手勤5.耳勤6.腿勤7.嘴勤(口勤)8.眼勤簡稱“兩時六勤”

主要工作職責

  1. 檔案起草職責2.上傳下達職責3.業務監督職責4.後勤監督職責5.後勤保障職責簡稱“五責”

分類

公安文職人員崗位一般可分為技術保障、輔助管理和行政事務三大類。
技術保障類
技術保障類崗位主要從事科技含量較高的技術服務、設備維護工作,對工作人員有一定專業技術資格的要求;
輔助管理類
輔助管理類崗位主要從事對人、財、物的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員具有一定的綜合素質和管理能力;
行政事務類
行政事務類崗位主要從事設備操作、接待諮詢等事務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員具有較為熟練的操作技能。

聯繫和區別

公安文職人員與公安民警的聯繫與區別
1.聯繫:公安文職人員與公安民警都屬於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
2.區別:公安文職人員是非公安民警類人員,不具有公安機關賦予公安民警的執法權力,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公安民警一般都屬於國家公務員,而公安文職人員都不屬於國家公務員,不享受民警的有關待遇,工作性質因地區而異,有的地區公安文職人員屬於事業單位編制,還有的地區公安文職人員屬於契約工;另外公安文職人員一般不參加警務培訓,不發給警服和警用裝備,不過這點也有特殊(除外)的,例如:重慶市有的縣區的公安文職人員參加警務培訓,發給警服和警用裝備,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區分。

優點缺點

優點:一般認為,實行公安文職制度可節約警力投向執法一線即公安文職從事非執法崗位工作,可以將原來從事文職工作的民警(例如:派出所內勤)置換出來,置換出來的警力用於充實基層一線從事執法辦案工作;另外實行公安文職制度還可以提高非執法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缺點:一般認為,存在不足在於崗位設定不夠細緻,全國各地缺乏統一標準或地方採用統一標準管理、不能分類管理,不利於激勵公安文職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另外現有民警轉崗也存在一定問題。

各地實行情況

自2009年公安部決定在全國公安機關逐步推行公安文職制度以來,全國各地陸續的開始實行公安文職制度,目前國內已全面實行公安文職制度的有香港和內陸的上海市、重慶市、北京市、江蘇省灌南縣、貴州省畢節市、湖北省安陸市等。
下面來詳細介紹內陸幾個已全面實行公安文職制度的具體情況:
1.上海市:2009年,公安部決定在全國公安機關逐步推行公安文職制度,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是首個試點文職制度的公安機關,於2003年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04年,上海市公安局擴大文職制度試點範圍,並成為首個全面推行文職制度的城市,2013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5名本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
2.北京市:2011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1995名,2013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聘用152名文職人員,2014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聘用593名文職人員。
2.重慶市:2009年下半年重慶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公安文職10名,2010年重慶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崗位工作人員25名,2010年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面向社會招聘100名男性警務文職人員,2010年重慶市公安局首次大規模招聘1000名警務文員,2010年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公開招聘非在編公安文職人員100名,2014年3月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招聘50名文職人員,2014年重慶市永川區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文職人員;另重慶市有的縣區的公安文職人員參加警務培訓,發給警服和警用裝備,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區分。
4.江蘇省灌南縣:為大力推進灌南縣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有效緩解警力不足、公安編制有限等情況,增強灌南縣公安部門服務經濟、服務社會的保駕護航能力;2008年經上級各相關部門、灌南縣委、灌南縣政府批准在灌南縣公安局成立自收自支的灌南縣公安文職人員派遣服務中心,灌南縣公安文職人員派遣服務中心成立後經灌南縣委縣政府核定為灌南縣公安局下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隸屬於灌南縣公安局政治處,實行單獨序列,工資由灌南縣財政統一撥款;灌南縣公安文職人員派遣服務中心招錄的公安文職人員由灌南縣公安文職人員派遣服務中心派遣到灌南縣公安局各機關、業務大隊、派出所等單位從事非執法崗位工作(大都從事各單位內勤工作),將原來從事文職工作的民警(例如:派出所內勤)置換出來,置換出來的警力用於充實基層一線從事執法辦案工作;由灌南縣人事局、灌南縣公安局計畫在幾年內面向社會招錄100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公安文職人員專門從事公安文職工作,截至2014年2月10日,灌南縣公安文職人員派遣服務中心共有公安文職人員73名。
5.貴州省畢節市:2013年畢節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招聘事業編制文職人員6名,2014年7月畢節市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事業編制)18名。
6.湖北省安陸市:2014年6月湖北省安陸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文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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