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係顧問事務所

公共關係顧問事務所是美國第一個營業性的公共關係公司。1903年,曾任美國《紐約時報》記者的李·艾維和喬治·密奇斯在紐約首次設立公共關係顧問事務所,成為第一個向顧客提供公共關係諮詢服務而收取報酬的公共關係公司。該事務所一成立,馬上生意興隆,顧客盈門,其客戶包括當時美國許多最大的企業,如美國電話電報公司、賓州鐵路公司、公平人壽保險公司,乃至紐約市市長塞恩·洛。

1905年,李·艾維向新聞界發表了著名的體現他的公共關係思想的《原則宣言》,闡明了事務所宗旨:“我們的計畫,是代表企業組織及公共組織,對與公眾有影響且為公眾樂聞的課題,向報界和公眾提供迅速而準確的訊息。”這就是所謂的企業管理的“門戶開放原則”,反映了他的信條:“公眾必須被告之。”李·艾維積極協助企業主管人員改革舊的政策和做法,尤其是改善對待職工和公眾的態度,使企業的行為迎合公眾和新聞媒介的要求。1906年,李·艾維在受聘處理一次煤礦工人罷工事件中起了關鍵作用,因而名聲大噪。李·艾維被後人譽為“公共關係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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