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年

公元719年一般指本詞條

719年,唐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開元七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19年
  • 中國紀年:乾支紀年為己未羊年
  • 歷史大事:渤海王大祚榮卒
  • 歷史大事:渤海王大祚榮卒
歷史大事,《資治通鑑》記載,

歷史大事

蔥嶺西俱密等國為大食所侵,上表乞援
開元三年(七一五)張孝嵩拔汗那王,威震西域。開元七年(七一九)二月,俱密王那羅延(國在吐火羅即漢大夏東北,唐至拔州都督府)、康王烏勒加(康即漢康居國,在米國西北,唐設康居都督府)、安王篤薩波提(安即唐安息州,今中亞布哈拉)皆上表言為大食所侵掠,乞唐救援。康國表文稱與大食爭戰已三十五年,六年以來,以眾寡懸殊,力不能敵。獻好馬一,波斯駱駝一,乞望援助。俱密王且表請“處分大食”。安國要求同。
王毛仲善養馬,有功
王毛仲本玄宗在藩邸時之養馬奴,系高麗人。有誅太平公主功。開元七年(七一九)三月,以左武衛大將軍、檢校內外閒廄使、苑內營田使行太僕卿。毛仲嚴察有乾力,萬騎功臣、閒廄官吏皆憚之。苑內所收常豐溢,玄宗以毛仲為能,故有寵。雖有外第,常居閒廄內宅,玄宗或時不見,輒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楊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為來日怙寵殺身張本。
渤海王大祚榮卒
大祚榮建勃海國事,見先天二年(七一三)該條。祚榮於開元七年(七一九)三月卒,六月,玄宗遣左監門率吳思謙攝鴻臚卿,充使弔祭。命其子大(姓)武藝(名)襲位。
父母喪服制仍從古禮
按照《禮記·喪服》:父在而母喪,子女只能為母服喪—年。(男尊女卑)武后時規定,不論父在否,子女為母服喪與為父服喪同,都是服齊衰三年。(男女平等韋後時仍同武后規定。開元七年(七一九)閏七月右補闕盧履冰上言,請復古禮之舊,玄宗下其議讓群臣討論,左散騎常侍褚無量以履冰議為是,八月敕:“自今五服並依《喪服·傳》文。”(仍從男尊女卑)然士大夫議論猶不息,行之各從其意。
寧王諫勿以棄食殺人
宋王成器(玄宗長兄)於開元四年改名憲,於七年(七一九)九月改封寧王(其他諸王均改名易封)。玄宗有一次從復道中見復道外一衛士食畢,棄其餘於洞中,怒,欲杖殺之。左右莫敢諫,獨寧王從容言曰:“陛下從復道中窺人(由京城“東內”到“南內”,建有夾城復道,由內可以窺外,在外不能窺內。見開元二年“始作興慶宮、花萼樓”條)過失而殺之,臣恐人人不自安。況且陛下惡棄食物於地,是由於食物可以養人;現在竟因一點剩餘食物而殺人,豈不是把養人和殺人搞顛倒了嗎?”玄宗大悟,跳起來說:“如果沒有哥哥,我幾乎是亂殺人了。”立命釋放衛士。這天,玄宗與兄弟們飲宴極歡,自解紅玉帶,並所乘馬贈給憲王。
宋璟用人不私親貴
開元七年(七一九)十一月,玄宗因岐山令(六品)王仁琛是藩邸故吏,所以墨敕(皇帝親自手書)令宰相與五品官。宋璟奏曰:“仁琛由於舊恩,已經越級提拔;現在如果再升,就顯得過分突出。何況他又是後族(仁琛是王仁皎族弟,仁皎是皇后父),要顧及輿論。請將仁琛履歷交付吏部,如果不違常格,才能予以照顧。”玄宗只好同意。一次,寧王憲奏請給予候選人薛嗣先一個小官,玄宗批交中書門下辦理。宋璟奏稱“嗣先已經兩選齋郎(齋郎是吏不是官。須經六選才取得授(最低)官資格),雖無明顯授官資格,但因系懿親(寧王親戚),可以稍微從寬。請轉交吏部處理,中書門下不能出面。”另有候選人宋元超向吏部聲稱自己是宰相宋璟的叔父,希望優先照顧。璟聞之,立即通知吏部:“元超確是璟的同高祖叔父,常住洛陽,不能參見。璟既不應因官高而隱瞞叔侄關係,又不願因私而害公。如果他不曾說出這層關係,自可按候選常規處理;但既然打出璟的旗號,那就必須矯枉,不怕過正。請註銷他的候選資格。”
冊立蘇祿為忠順可汗
開元三年(715)授突騎施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兼金方道經略大使蘇祿陰持兩端,既與大食、吐蕃聯盟結好,共攻唐四鎮,又於唐職貢不絕。六年,唐封之為順國公。七年(七一九)十月,又冊立為忠順可汗。自後每年遣使朝獻。
置劍南節度使
開元七年(七一九)始置劍南節度使,領益、彭等二十五州。
高僧慧日歸國
慧日,東萊辛氏子,慕義淨遠遊,於則天時泛舟南海,經師子洲至天竺。禮謁聖跡,尋求梵本,遍問天竺三藏學者,所說皆贊淨土。慧日經行七十餘國,往返十有八年。開元七年(七一九)返抵長安,獻佛像及梵莢。玄宗召見,賜號慈愍三藏。後住洛陽罔極寺,修淨土宗,著有《念佛往生淨土集》,力斥禪宗。
摩尼法師入唐
相傳開元七年(七一九),吐火羅國命解天文大慕闍來唐,請置一法堂,依本教供養。《景教碑考》謂此即是摩尼。
慶禮,永平人。以習識邊事,拜河南、北營田使。屯田八十餘所,不久,漁陽、淄、青居民蕃集,倉廩充盈。開元七年(七一九)卒。
倪若水卒
若水字子泉,藁城人。舉進士,累官尚書右丞,出為汴州刺史。政尚清靜,力主風化。玄宗遣使捕珍禽異獸於南方,若水諫止之。征拜戶部侍郎、復拜右丞卒。
登,義興人。通貫文史,善議論。天授中為左補闕,上疏皆切直。景雲中為御史大夫,僧慧范恃太平公主勢,奪民邸肆,登劾奏,反為所構,出為岐州刺史。開元初為太子賓客,坐子弟累歸里,開元七年(七一九)卒。著《四時記》。

《資治通鑑》記載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
春,二月,俱密王那羅延、康王烏勒伽、安王篤薩波提皆上表言為大食所侵掠,乞兵救援。
敕太府及府縣出粟十萬石糶之,以斂人間惡錢,送少府銷毀。
三月,乙卯,以左武衛大將軍、檢校內外閒廄使、苑內營田使王毛仲行太僕卿。毛仲嚴察有乾力,萬騎功臣、閒廄官吏皆憚之,苑內所收常豐溢。上以為能,故有寵。雖有外第,常居閒廄側內宅,上或時不見,則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楊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
渤海王大祚榮卒;丙辰,命其子武藝襲位。
夏,四月,壬午,開府儀同三司祁公王仁皎薨。其子駙馬都尉守一請用竇孝諶例,築墳高五丈一尺;上許之。宋璟蘇頲固爭,以為:“準令,一品墳高一丈九尺,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竇太尉墳,議者頗譏其高大,當時無人極言其失,豈可今日復踵而為之!昔太宗嫁女,資送過於長公主。魏徵進諫,太宗既用其言,文德皇后亦賞之。豈若韋庶人崇其父墳,號曰酆陵,以自速其禍乎!夫以後父之尊,欲高大其墳,何足為難!而臣等再三進言者,蓋欲成中宮之美耳。況今日所為,當傳無窮,永以為法,可不慎乎!”上悅曰:“朕每欲正身率下,況於妻子,何敢私之!然此乃人所難言,卿能固守典禮,以成朕美,垂法將來,誠所望也。”賜璟、頲帛四百匹。
五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上素服以俟變,徹樂減膳,命中書、門下察繫囚,賑饑乏,勸農功。辛卯,宋璟等奏曰:“陛下勤恤人隱,此誠蒼生之福。然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親君子,遠小人,絕女謁,除讒慝,所謂修德也。君子恥言浮於行,苟推至誠以行之,不必數下制書也。”
六月,戊辰,吐蕃復遣使請上親署誓文;上不許,曰:“昔歲誓約已定,苟信不由衷,亟誓何益!”
秋,閏七月,右補闕盧履冰上言:“禮,父在為母服周年,則天皇后改服齊衰三年,請復其舊。”上下其議。左散騎常侍褚無量以履冰議為是;諸人爭論,連年不決。八月,辛卯,敕自今五服並依《喪服傳》文,然士大夫議論猶不息,行之各從其意。無量嘆曰:“聖人豈不知母恩之厚乎?厭降之禮,所以明尊卑、異戎狄也。俗情膚淺,不知聖人之心,一紊其制,誰能正之!”
九月,甲寅,徙宋王憲為寧王。上嘗從復道中見衛士食畢,棄餘食於竇中,怒,欲杖殺之;左右莫敢言。憲從容諫曰:“陛下從復道中窺人過失而殺之,臣恐人人不自安。且陛下惡棄食於地者,為食可以養人也;今以餘食殺人,無乃失其本乎!”上大悟,蹶然起曰:“微兄,幾至濫刑。”遽釋衛士。是日,上宴飲極歡,自解紅玉帶,並所乘馬以賜憲。
冬,十月,辛卯,上幸驪山溫湯;癸卯,還宮。
壬子,冊拜突騎施蘇祿為忠順可汗。
十一月,壬申,契丹王李娑固與公主入朝。
上以岐山令王仁琛,籓邸故吏,墨敕令與五品官。宋璟奏:“故舊恩私,則有大例,除官資歷,非無公道。仁琛向緣舊恩,已獲優改,今若再蒙超獎,遂於諸人不類;又是後族,須杜輿言。乞下吏部檢勘,苟無負犯,于格應留,請依資稍優注擬。”從之。
選人宋元超於吏部自言侍中璟之叔父,冀得優假。璟聞之,牒吏部云:“元超,璟之三從叔,常在洛城,不多參見。既不敢緣尊輒隱,又不願以私害公。向者無言,自依大例,既有聲聽,事須矯枉;請放。”寧王憲奏選人薛嗣先請授微官,事下中書、門下。璟奏:“嗣先兩選齋郎,雖非灼然應留,以懿親之故,固應微假官資。在景龍中,常有墨敕處分,謂之斜封。自大明臨御,茲事杜絕,行一賞,命一官,必是緣功與才,皆歷中書、門下。至公之道,唯聖能行。嗣先幸預姻戚,不為屈法,許臣等商量,望付吏部知,不出正敕。”從之。
先是,朝集使往往齎貨入京師,及春將還,多遷官;宋璟奏一切勒還,以革其弊。
是歲,置劍南節度使,領益、彭等二十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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