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4年

公元前64年,丁巳,元康二年。中國王朝漢朝年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元前64年
  • 朝代漢朝
  • 農曆丁巳
  • 年號:元康二年
歷史紀事,詔二千石明察官屬,宣帝更名,鄭吉還屯渠犁,王皇后立,通鑑記載,

歷史紀事

詔二千石明察官屬

元康二年(前64)五月,宣帝詔二千石察其官屬,凡治獄不平者,勿用;令遭受重災的郡國免除今年租賦。

宣帝更名

宣帝原名病已,因百姓難避諱,故於元康二年(前64)五月更名詢。

鄭吉還屯渠犁

元康二年(前64)五月,匈奴攻擊漢朝車師的屯田吏卒。鄭吉率領在渠犁(今新疆輪台東)的屯田士卒七千餘人前往援救,被匈奴包圍,退守在車師城中。鄭吉派幾名壯士殺出突圍,迅速奏報朝廷,請求宣帝增派援兵。宣帝召集大臣商議。將軍趙充國主張發大軍進攻匈奴右地,逼使匈奴主力回救,以解車師之圍。丞相魏相認為,國內年成不好,官吏不稱其職,災難不在國外而在國內。宣帝聽從魏相意見,暫不與匈奴作戰。只派常惠帶領張掖和酒泉的騎兵保護鄭吉所部和在車師的漢人轉移到渠犁去,立車師王的太子為國王,進行固守,車師國故地暫予放棄。

王皇后立

王皇后是漢宣帝皇后,其父王奉光,少年時好鬥雞,宣帝在民間時與其相識。宣帝即位後,召其女入宮,稍進至婕伃。霍皇后廢,上憐太子劉?amp;#93;早失母,幾為霍氏所害,於是選後宮為人謹慎而無子者扶養太子。元康二年(前64)乃立王婕伃為皇后,自後希見龐。父奉光封為邛成侯。元帝即位,為皇太后。成帝即位,為太皇太后。時成帝母亦姓王后,故號太皇太后為邛成太后

通鑑記載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元康二年(丁巳,公元前六四年)
春,正月,赦天下。上欲立皇后,時館陶主母華婕妤及淮陽憲王母張婕妤、楚孝王母衛婕妤愛幸。上欲立張婕妤為後;久之,懲艾霍氏欲害皇太子,乃更選後宮無子而謹慎者。二月,乙丑,立長陵王婕妤為皇后,令母養太子;封其父奉光為邛成侯。後無寵,希得進見。
五月,詔曰:“獄者,萬民之命。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則可謂文吏矣。今則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貳端,深淺不平,奏不如實,上亦亡由知,四方黎民將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屬,勿用此人。吏或擅興徭役,飾廚傳,稱過使客,越職逾法以取名譽,譬如踐薄冰以待白日,豈不殆哉!今天下頗被疾疫之災,朕甚愍之,其令郡國被災甚者,毋出今年租賦。”
又曰:“聞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其更諱詢。”
匈奴大臣皆以為“車師地肥美,近匈奴,使漢得之,多田積穀,必害人國,不可不爭”,由是數遣兵擊車師田者。鄭吉將渠犁田卒七千餘人救之,為匈奴所圍。吉上言:“東懷去渠犁千餘里,漢兵在渠犁者少,勢不能相救,願益田卒。”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得復擾西域。
魏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間者匈奴嘗有善意,所得漢民,輒奉歸之,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邊郡睏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萊之實,常恐不能自存,難以動兵。‘軍旅之後,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風俗尤薄,水旱不時。按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上從相言,止。遣長羅侯常惠將張掖、酒泉騎往車師,迎鄭吉及其吏士還渠犁。召故車師太子軍宿在焉耆者,立以為王;盡徙車師國民令居渠犁,遂以車師故地與匈奴。以鄭吉為衛司馬,使護善阝善以西南道。
魏相好觀漢故事及便宜章奏,數條漢興已來國家便宜行事及賢臣賈誼晁錯、董仲舒等所言,奏請施行之。相敕掾史按事郡國,及休告,從家還至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風雨災變,郡不上,相輒奏言之。與御史大夫丙吉同心輔政,上皆重之。
丙吉為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孫遭遇,吉絕口不道前恩,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會掖庭宮婢則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章下掖庭令考問,則辭引使者丙吉知狀。掖庭令將則詣御史府以視吉,吉識,謂則曰:“汝嘗坐養皇曾孫不謹,督笞汝,汝安得有功!獨渭城胡組、淮陽郭征卿有恩耳。”分別奏組等共養勞苦狀。詔吉求組、征卿;已死,有子孫,皆受厚賞。詔免則為庶人,賜錢十萬。上親見問,然後知吉有舊恩而終不言,上大賢之。
帝以蕭望之經明持重,議論有餘,材任宰相,欲詳試其政事,復以為左馮翊。望之從少府出為左遷,恐有不合意,即移病。上聞之,使侍中成都侯金安上諭意曰:“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為平原太守日淺,故複試之於三輔,非有所聞也。”望之即起視事。
初,掖庭令張賀數為弟車騎將軍安世稱皇曾孫之材美及徵怪,安世輒絕止,以為少主在上,不宜稱述曾孫。及帝即位而賀已死,上謂安世曰:“掖庭令平生稱我,將軍止之,是也。”上追思賀恩,欲封其冢為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賀有子蚤死,子安世小男彭祖彭祖又小與上同席研書指,欲封之,先賜爵關內侯。安世深辭賀封;又求損守冢戶數,稍減至三十戶。上曰:“吾自為掖庭令,非為將軍也。”安世乃止,不敢復言。
上心忌故昌邑王賀,賜山陽太守張敞璽書,令謹備盜賊,察往來過客;毋下所賜書。敞於是條奏賀居處,著其廢亡之效曰:“故昌邑王為人,青黑色,小目,鼻末銳卑,少鬚眉,身體長大,疾痿,行步不便。臣敞嘗與之言,欲動觀其意,即以惡鳥感之曰:‘昌邑多梟。’故王應曰:‘然。前賀西至長安,殊無梟;復來,東至濟陽,乃復聞梟聲。’察故王衣服、言語、跪起,清狂不惠。臣敞前言:‘哀王歌舞者張脩等十人無子,留守哀王園,請罷歸。’故王聞之曰:‘中人守園,疾者當勿治,相殺傷者當勿法,欲令亟死。太守奈何而欲罷之?’其天資喜由亂亡,終不見仁義如此。”上乃知賀不足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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