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剩女桑桑光輝燦爛的愛情

八一八剩女桑桑光輝燦爛的愛情

八十後女孩桑尚陌,稀里糊塗地經歷了一次短暫而失敗的婚姻,因此對愛情失去了信心與勇氣,碰到神秘男孩高錚,眼看著自己淪陷,卻畏首畏尾,躊躇不前。同一時間,她亦結識了深得母親喜愛的靠譜青年張一律,與之約會,每每不得歡。高錚是窮小子,張一律是精英,在愛情與麵包,自我與社會之間搖擺過一番後,她最終選擇了前者,卻無奈家裡嫌棄高錚貧困,堅決反對。桑與父母鬧翻,離家出走與錚同居,蜜裡調油地過著小日子。

一次小車禍,錚父母向其妥協,錚回歸了家庭。原來他出身權貴,桑意識到這才真正是門不當戶不對,設計謀忍著痛逼得錚離開了她……

明明是烈焰般的愛,無奈留給對方的卻是徹骨冷意。

那曾穿過骨頭滲進了髓里的愛,終將何去又何從?

基本介紹

  • 書名:八一八剩女桑桑光輝燦爛的愛情
  • 又名:穿過骨頭撫摸你
  • 作者:蘇妖
  • ISBN:9787510402975
  • 定價:22.00元
  •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9-5-1
  • 開本:32開
圖書信息,編輯推薦,作者簡介,內容摘要,

圖書信息

書名::八一八剩女桑桑光輝燦爛的愛情
網路名:穿過骨頭撫摸你
作者:蘇妖(蘇西妖精
出版時間: 2009-5-1
ISBN::9787510402975
開本:32開
定價::22.00元

編輯推薦

老牛吃嫩草土鱉變金龜,笑到流淚,哭到傻只因還有愛!
包你笑到流淚哭到傻的最跌宕的愛情。
愛上一個人,到底要有多大的勇氣?經歷過婚姻挫敗的八零後女孩桑尚陌,碰到神秘男孩高錚,愛得熾烈瘋狂,甘願淪陷。一次小車禍,高錚暴露身份,原來他出身權貴。桑桑意識到這是真正的門不當戶不對,於是設計忍痛逼得高錚離開了她……那曾穿過骨頭滲進了髓里的愛,終將何去何從?

作者簡介

蘇西妖精,簡稱蘇妖,偽藝術青年;生於八零初。零八年夏天中暑後,發神經寫文。東西穿梭,南北遊走。愛好眾多,無一精專:最上癮是音樂,最自得是攝影,最費神是思考,最即興是設計,最耗票是時裝,最痴迷是戀愛。無宗教信仰,無固定職業,無不良記錄,無遠大理想。追求甜蜜生活;典型不吃麵包也要愛情的頭號精神病,剛被放出來不久,頻繁出沒大家請注意。

內容摘要

我囉嗦這許多是想說,我是個晚熟的孩子。我的初潮來得比別人晚,初戀來得比別人晚,初吻也來得比別人晚。當其他女生已公然在寢室內討論某項男女競技運動的技術性細節時,我還遲遲沒答應我那初戀想多次感觸一下前胸柔軟的請求。
於是不久後,我便看到了四年前兒童節的那幕。之後某天,他千辛萬苦把我逮到時說:“陌陌,你不是男生,你不了解那種衝動和需要。我是愛你的,我愛的是你。”我那時根本不相信他的話,也拒絕深思。現在想想,他說的或許是出自真心沒假,可他沒意識到他其實不愛我。那是喜歡,不是愛。愛要身心合一。你可以搞網戀滿足你的精神需要,也可以搞一夜情填補你的身體空白,但請不要對你永不見面的網友或不再見面的ONS對象提“愛”這個字,這侮辱你自己的情商。雖然在初戀之後,我在尋找真愛的道路上又失敗了一次半且因此身價暴跌,不具備足夠發言權去討論究竟什麼是愛,但我至少能從經驗教訓中總結哪些肯定不是真愛。那時我們都還年輕,不該錯把渺小的喜歡當成偉大的愛,都還根本不懂愛。像初戀那樣不肯等到我願意,或像我這樣遲遲不肯交付身體,都說明我們距離愛還很遠。愛應該是經得起等待的,同時卻也是不需要遲疑的。
初戀往往都會成為被掐斷的花骨朵,被老師、被家長、被當事人自己……反正被誰都一樣,我不覺得可惜。或許與他所帶給我的震撼有關,從那天起,桑尚陌突然加快了成長的步伐。
認識高鋒是那之後一年。
我和朋友去看演出。他在台上撥貝司,我在台下拋媚眼。說實話他們的主唱挺爛的,整體拉低了樂隊的水平,可這又與我何乾?我喜歡的是他,準確地說是他的肢體。那是我長那么大頭一次發覺,原來異性除了臉孔,身體某部分也可以令人目不轉睛:燈光下他撥著貝斯的手臂的線條,完美極了。
不知是否颯蜜(北京詞兒,意為漂亮姑娘——作者注)。我電波或磁場太強,我身穿一團漆黑、身處一團漆黑,竟被他在台上收到了信號,沖我勾嘴角。我離開台子走到一遠角,依舊是漆黑,四下無人。現場剎音在一波技巧性高潮後,他沒和同伴去後台,直接過來和我對面坐下。隔著桌子,我們什麼也沒說,對望著傻笑。臨末,樂隊成員都搭他的車走,他也帶上我,算一勝利果實吧。把他們逐個送回家
後,他把車開到一個我已記不得是哪兒的地兒,就這樣跟我待了一夜。那一夜我們不停地純接吻啊純接吻。
我在京城早上五點的晨光中醒來。灰霧茫茫,我卻覺得一切突然就明朗了起來,有種即將脫胎換骨的預感。
我們開始三天兩見,我陪他排練、四處吃飯,我在洗漱好倒上床時接到他電話便抓
起衣服溜出校門鑽進他車裡。我們宛如新鮮的情侶,一切滋長得自然而迅速。我說“宛如”是因為,他當時是有女朋友的。我最初並不知道,也沒想知道。他有女朋友是理所當然。我挺喜歡他,喔不,我挺喜歡他的肢體,更確切地說是他的手臂,但並不想要人家的感情,我跩著呢我。直到有天排練,他抱怨我磁場令他嚴重分神,命令我彈開,於是我在角落裡他另外一把貝司上看見一張那種傻傻的情侶大頭照。他見我瞧見了,也不尷尬,說:“我朋友。”我說:“嗯,沒想到是這型的,怪不得她從不來這兒,準是受不了你們的噪音。”他什麼也沒說,上來親了我一口,然後走開繼續調他的效果器。我和樂隊其他成員相處愉快,沒人跟我提到過他貝司上的女朋友。我也不去猜想原因,那從不是我想要的頭銜。瞧我這小三兒當的,多高尚。我把第一次給了他是在認識後一個多月,雖然直到現在我仍不確定那究竟算不算我的第一次,因為我們的第一次是不成功的。第二次也不成功,第三次又沒成功。問題在我,他老是進不去,而我又充分地不配合,拳腳相加。我非常有失處女風度地、氣急敗壞地問他:“高鋒你到底會不會啊?”他狠狠地“切……”了一聲,一副不跟我一般見識的模樣。後來我們放棄了,可依舊粘在一起,跟之前沒兩樣。他寫歌給我一我得承認對女孩兒,這招巨狠巨無敵。他們樂隊一向搞噪,喧唱這個那個主義,他本是貝司手,可他卻作出柔緩的曲子,填出抒情的詞,配他不嫻熟的吉他,錄下送給我。可惜這並不能改變我沒有也不打算愛上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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