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畫

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畫

2008年1月16日,在浙江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省長呂祖善鄭重承諾,今後五年,浙江要充分運用和最佳化配置公共資源,研究採取有力舉措,部署實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畫”。

自主創新能力提升行動計畫
完善鼓勵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體制機制,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培養和引進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創新人才,突破一批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技術,推廣套用一批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高新技術,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型企業,明顯提高科技進步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使全省科技綜合實力、區域創新能力位居全國前列,為率先建成創新型省份打下堅實基礎
重大項目建設行動計畫
推進千億基礎網路、千億惠民安康、千億產業提升工程建設,重點構建比較健全的區域能源支撐、綜合交通運輸、水資源保障、信息傳輸和抗災減災網路,加快形成結構最佳化、功能完善的現代基礎設施體系;組織實施一批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加快形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務設施體系;組織實施一批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重大項目,加快形成技術先進、特色鮮明的產業競爭新優勢。
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動計畫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工作格局,全面實施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節水節材工作,初步建立科學合理的能源資源利用體系,基本解決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確保完成節能減排任務,使全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環境保護能力和生態環境質量繼續居全國領先水平。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畫
完善公共財政制度,創新公共服務體制和方式,健全多層次、全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城鄉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事業均衡發展,加快城市公共運輸、供水供電、通信網路、污水垃圾處理等設施向農村延伸,努力縮小欠發達地區與發達地區之間的基本公共服務差距,使全省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加快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低收入民眾增收行動計畫
完善面向城鄉困難民眾的社會救助制度和就業援助制度,深入開展低收入農戶生產經營幫扶、下山異地脫貧和轉移就業服務,健全最低工資標準和農村扶貧標準調整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欠發達地區扶持力度,力爭基本消除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鄉鎮,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形成低收入民眾收入增長的長效機制。
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畫
全面推進政府工作法治化,加強經濟社會管理,健全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利救濟機制,確保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勞動權、教育權等各項權利得到依法維護,民眾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領域反映強烈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各類經濟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影響社會治安等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嚴厲打擊,全省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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