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運動

全能運動

全能運動是田徑運動中項目的一種。是由跑、跳、投等10個田徑項目組成的綜合性比賽項目。田徑全能運動曾經歷過多次演變和不斷增大難度的過程。

人們設計了複雜的計分系統以保證在一項比賽中占盡優勢的運動員的得分不會高於在幾項比賽中成績都較好的運動員。每一項比賽的得分都取決於該項目的評分標準,奧運會根據世界紀錄製定出一個得分對應表格,由選手的成績在表格中換算成分數,然後相加得出總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能運動
  • 外文名:Triathlon
  • 隸屬:田徑運動
  • 十項全能:decathlon
  • 時間:1904年
  • 地點:美國聖路易斯
  • 比賽規定:比賽中途,如任何一個單項棄權
比賽項目,比賽規定,評分標準,觀賽禮儀,五項全能,

比賽項目

參加十項全能比賽的運動員必須在兩天內按順序完成十項比賽。第一天:100米跑、跳遠、鉛球、跳高、400米跑;第二天:110米跨欄、鐵餅、撐竿跳高、標槍、1500米跑。比賽成績是按照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制定的專門田徑運動全能評分表,將各個單項成績所得的評分加起來計算的,總分多者為優勝。

比賽規定

十項全能比賽時,除採用各有關單項規則外,尚有下列特殊規定。
①徑賽項目搶跑3次取消該單項比賽資格,但仍可參加其餘項目比賽;田賽中的跳遠和投擲項目每人只有3次試跳、試擲機會。
②比賽中途,如任何一個單項棄權,則不得計總分和名次。
③凡需計風速的單項成績,每秒平均風速在4米以下者,其紀錄可予承認。如風速超過每秒4米,仍可按總分計全能名次,但不能作為正式全能紀錄。
④全能運動中的徑賽項目採用電動計時或人工計時均可,但不得混合使用,應分別設定紀錄。

評分標準

十項全能選手的得分基於他們在每一項比賽中的表現,最後總成績最高的人獲勝。因此運動員只有每項比賽都有上佳表現而不是偏重一項才能最終獲得冠軍。實際上,人們設計了複雜的計分系統以保證在一項比賽中占盡優勢的運動員的得分不會高於在幾項比賽中成績都較好的運動員。每一項比賽的得分都取決於該項目的評分標準,奧運會根據世界紀錄製定出一個得分對應表格,由選手的成績在表格中換算成分數,然後相加得出總分。
十項全能從1922年開始有世界紀錄,項目至今沒有變化,但計分方法幾經變動:有1920、1934、1950、1962和1986年五種計分法。1972年開始用電動計時。計分法每次變更都對運動員的體能、素質和技術有更高的要求。現在比賽使用1986年計分法。
1923年一1934年,十項全能成績在6000-7000分階段。這一時期傑出的選手有美國的奧斯本、芬蘭的於爾耶萊等。
1936年一1960年,十項全能成績在7000-8000分階段。1936年美國選手兩次刷新世界紀錄,成績為7254分。1952年達到7592分,1960年世界紀錄達到7981分。這一時期,前蘇聯選手後來居上。1961年一1980年,十項全能達到8000分以上。
進入90年代,十項全能迅猛發展,世界紀錄達到8891分。
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捷克的羅馬內-謝布爾勒獲得了8893分,向9000分大關衝擊,邁出了令人鼓舞的一步。

觀賽禮儀

和足球一樣,田徑比賽的很多項目也是在可容納數萬人的大型體育場裡舉行。不過由於某些田徑項目的特殊性,看台上的觀眾在觀看田徑比賽時,並不能像看足球比賽那樣從頭到尾瘋狂地吶喊助威。  友善對待對手運動員  掌握規律為運動員喝彩  不得以過激行為干擾運動員比賽

五項全能

五項全能運動是在公元前708年第十八屆奧運會上被正式列為競賽項目。
在公元前776年的第一屆古奧運會上只開設了一個項目,就是“斯泰德”(場地跑),到了十八屆古奧運會,同時增設了跳遠、擲鐵餅、擲標槍和角力等幾個項目。為了將這幾個項綜合起來,賽會的仲裁委員會又開設了五項全能運動。
當時的五項全能運動,乃是由徒步賽跑(即“斯泰德”競技)、跳遠、擲鐵餅、擲標槍和角力五個單項競賽項目所組合成的運動項目,也是古代奧運會上最引人注目、用以確定希臘最佳全能運動員的一項最重要的競賽項目了。
在古代奧運會上,決定五項全能運動優勝者的方法與現代大不相同。至於那時比賽項目的排列次序如何,目前尚無確切的材料可以證實,但有一點似乎可以斷定:當時五項全能運動的比賽,是以角力競技為最後項目的。因此,即使其他四個項目都得到第一名,而角力成績不佳,也不能獲得這個項目的優勝。所以,每逢進行該項目的角逐時,均需要首先進行其他四個項目的淘汰比賽,然後才選出兩名決賽選手在場上對壘。只有最後在角力比賽中的獲勝者,才是五項全能運動的真正優勝者。角力比賽在五項全能比賽中是最重要的一項,直接影響到參賽者的名次。
在古代奧運會上,參加五項全能比賽的運動員是不多的,而且對一些競技者來說,他們淘汰了其他人之後,自己也被淘汰的情況是很平常的,因為勝利不是用累積分的方式來確定的。在古希臘,只有那些角力競技中的出類拔萃者,才有希望獲得全希臘及奧運會上的最高榮譽,而不是以其餘四項的成績來衡量的。
當時人們這樣認為:“惟有角力競技最能體現一個競技者的身體訓練成果及競技的能力。”因此,一個五項運動的全能優勝者,不僅要具有作為一個戰士能跑善跳的矯健身手,更為重要的是要具備戰鬥的能力以及一個健美的體型,這就是處於當時戰爭環境、和平時刻的古代希臘人所要選就的、最為理想的希臘戰士的光輝形象。
在現代奧運會中,也有全能項目的比賽。在田徑項目中有,體操項目中也有。田徑項目中的全能比賽和古代奧運會的五項全能比賽較為相似,但是也有很大的區別。
現代田徑項目中的全能比賽,分為男子十項全能比賽和女子七項全能比賽。這些項目包括田徑項目中的田賽、徑賽和投類比賽中的一些項目。
現代男子十項全能比賽是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斯城召開的第三屆奧運動會上開設的。當時十項全能的項目有;100碼(91.44米)跑、推鉛球、跳高、880碼(804.60米)競走、擲鏈球、撐桿跳、120碼(118.87米)跨欄、跳遠、擲壺鈴和一英里(106.34米)跑。這仍與今天的項目有較大的區別,參加這一屆比賽的選手有六名,其中五名為美國人,但唯一的外國選手英國的愛爾蘭人托馬斯·凱利卻戰勝了全部的美國選手,獲得了金牌。
在1912年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的第五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上,又開設了五項全能比賽這一項目,包括有;跳遠、200米、 1500米、鐵餅、標槍。十項全能運動也是在這一屆趨於合理化,當時的項目是:100米、跳遠、跳高、鉛球、400米、鐵餅、撐桿跳、標槍、1500米等十項。後來五項全能比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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