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1982年8月23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2.08.23
  • 實施時間:1982.08.23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1982年2月4日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黃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領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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