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承包

全員承包是國家推行的一種企業承包經營形式,通過企業主管部門與企業全體職工簽訂承包契約,由職工集體承擔經營責任。承包形式以集體承包或全員承包為主,承包期限根據企業發展規劃確定,對符合產業政策且有發展規劃的企業可承包至'八五'期末,穩定企業承包3-5年。承包企業需建立全員風險抵押承包制度,職工繳納抵押金作為流動資金,完成任務後返還本息,未完成則抵扣基數。承包指標需逐級分解至車間、班組,形成考核體系涵蓋經濟效益、技術改造與質量安全等指標。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機制,經營者收入不得超過職工平均收入三倍。承包管理由主管部門聯合財政、勞動部門共同實施,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承包形式:集體承包 
  • 承包期限:3-5年或至'八五'期末 
  • 抵押制度:全員風險抵押承包 
  • 考核指標:經濟效益、技術改造 
  • 發包方組成: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和勞動部門 
  • 配套措施:廠長負責制、審計制
承包形式與期限,風險抵押制度,內部管理機制,配套政策措施,

承包形式與期限

全員承包採取集體承包形式,由廠長(經理)代表企業與主管部門簽訂承包契約。根據企業發展規劃與產業政策要求,承包期限分為兩類:對符合產業政策且有發展規劃的企業可承包至'八五'期末,穩定企業承包3-5年,波動較大的實行一年一定。吉林省政策規定承包期限"一定幾年不變",實行廠長負責制、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審計制。

風險抵押制度

承包企業必須實行全員風險抵押承包制度,職工需按崗位責任繳納現金抵押金。抵押金作為企業流動資金使用,完成承包任務後返還職工本金並支付利息;未完成承包基數時,抵押金優先抵補缺口。該制度強化職工責任意識,形成風險共擔機制。

內部管理機制

承包指標需層層分解至車間、班組,建立內部目標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網路體系。考核體系包含多重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以上繳利稅、資產增值為核心
  • 技術改造指標:重點考核設備更新與工藝升級,建立考核體系包含經濟效益、技術改造、質量安全等指標
企業實行工效掛鈎機制,工資總額隨經濟效益浮動。經營者收入實行限額管理,最高不超過職工平均收入三倍。吉林省政策要求承包企業同步實施廠長負責制與任期目標責任制,確保承包目標與廠長任期目標一致。

配套政策措施

發包方由企業主管部門聯合財政、勞動部門組成,協同監督承包執行。主管部門需保護承包企業權益,抵禦不合理攤派與行政干預。吉林省規定承包企業必須建立審計制度,強化承包過程監管。全員承包與廠長負責制結合,形成"集體決策、分級管理"的經營模式。
截至1990年,廣東省已在新一輪承包中全面推行全員承包制。吉林省自2025年5月25日起實施新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承包程式與配套制度。兩地政策共同確立全員承包作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改革的重要形式,為集體經營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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