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港澳獨資醫院

內地港澳獨資醫院由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福建省和海南省,擴大到所有直轄市及省會城市。

2012年4月1日,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的地域範圍,
2010年12月,衛生部、商務部共同發布《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管理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可在上海市、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和重慶市設立獨資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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