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因素

光因素(light factor)是光因素系環境因素之一。光對生物生活的作用可以從光量及光質的性質和日照時間來考慮。所謂光量的性質即亮度(照度),而光質的性質即波長組成。光量的性質是由太陽高度和介質的透光度決定的。光通過植物群落上層葉片到達群落下層,故群落下層的波譜分布移向短波。水深引起的波譜分布變化是顯著的,通常,因清徹的水對長波光吸收很快,故達到深層的光大部分都是短波光。這種變化影響著藻類的垂直分布。就日照時間來說,從年累計看緯度對它引起的差異幾乎是沒有的,但從地理位置上看,高緯度地區季節變化對它影響卻很大,在植物生長期的夏季日照時間變長,長的日照時間彌補了高緯度地區弱的照度,從而為植物的生長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因此,從地理學上看,光因素是一個比較普遍的因素。就植物群落而言,因為生產結構的不同會引起照度的垂直變化,這就給生產結構的發展附加了條件。在蔓生植物見有所謂光寄生現象。通常,在植物的發育過程中,除受環境中的光條件的顯著影響外,在綠色植物中,光的照度和光波波長與其葉綠體的形成和光合成也具有一定關係。根據生物生活地點的光條件和對光的反應,又可以把生物分成狹光性生物和廣光性生物。
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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