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兌認股權證

備兌認股權證簡稱“備兌證”。香港金融衍生工具之一。認股權證是發證公司的一種書面承諾,其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的選擇權。一般來說,認股權證的發行並不是獨立進行的,而是為了提高投資者對證券的吸引力,在公司證券 (如債券、股票) 發行時送給投資者的。認股權證的價值與公司股票的價格呈正相關,並隨公司股價的上升而上升。這種新的金融衍生品工具產生於70年代。到了80年代中期,西方國家的一些投資銀行在持有公司股票的基礎上,開始以第三者的身份,沽空股票的認購期權,以獲得相應的期權收益。為了方便投資者的交易,這些證券也開始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這種期權交易被人們稱之為 “備兌認股權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備兌認股權證
  • 屬於:廣義的認股權證
  • 發行:持有該相關資產的第三者
  • 視為結構性產品
備兌認股權證是由持有該相關資產的第三者發行,並非由相關企業本身發行,一般都是國際性投資銀行機構發行。發行商擁有相關資產或有權擁有該資產。備兌認股權證可以是認購或認沽,投資者並同時面對發行商的信貸風險。備兌權證是現在國際證券市場的主流權證。
備兌權證被視為結構性產品備兌權證是由獨立於其指定證券之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的個體(通常是投資銀行)所發行。指定資產可以是股本證券以外的資產,例如指數貨幣、商品、債券又或一籃子證券。備兌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可以是購買的權利(認購權證)或出售的權利(認沽權證)。備兌權證的行使方式可以是歐式(只可在權證到期時行使)或美式(可以在到期前隨時行使)。行使備兌權證時可以是現金結算,代替以實物交付指定資產。備兌的含義指其發行人將權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產存放在獨立的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而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則代表權證持有人的利益。有些市場用權證二字代表所有類別的權證,而有些市場則以衍生權證代表備兌權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